软件设计师之专利权知识全解析
大家好!在软件设计领域,专利权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武器。今天,咱们就一起深入学习专利权相关知识,在学习中共同进步,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软件创新成果。
一、专利权基础概念
专利权是对发明创造进行保护的一种权利。发明创造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些成果必须经过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确定,才能成为专利。不过,有些对象是不授予专利权的,比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生产方法除外);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
- 新颖性:简单来说,就是在申请日以前,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其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仍然具有新颖性。
- 创造性:与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要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要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解决了长期未解决的技术难题、克服了技术偏见、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等情况,都体现了创造性。需要注意的是,具备创造性的前提是发明具备新颖性。
- 实用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不能造成环境污染、能源或者资源的严重浪费,也不能损害人体健康。如果技术方案缺乏技术手段、违背自然规律,或者利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完成,就不具有实用性。
(二)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需要具备新颖性和美观性。新颖性要求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美观性则是指外观设计使用在产品上时能让人产生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专利类型 | 授予条件 | 具体解释 |
---|---|---|
发明和实用新型 | 新颖性 | 申请日前未公开,特殊情况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
发明和实用新型 | 创造性 | 与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特点和进步(发明)或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 |
发明和实用新型 | 实用性 | 能制造或使用且产生积极效果 |
外观设计 | 新颖性 | 与申请日前已有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
外观设计 | 美观性 | 使用时能产生美感,吸引消费者 |
三、专利申请流程
(一)申请主体相关
- 专利申请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就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申请权可以转让、继承或赠与。
- 专利申请人: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是完成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