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4:合理地设计数据并使用自定义数据类型,避免数据间进行不必要的类型转换,对于必须要进行的数据类型转换,要考虑清楚转换后数据的意义和取值的变化,且要使用强制转换而不是让编译系统默认转换。
说明:当进行数据类型强制转换时,其数据的意义、转换后的取值都有可能发生变化,而这些细节若考虑不周,就有可能留下隐患。 如果使用系统默认的转换,容易漏掉对数据转换后的变化的检查。
- 示例:如下赋值,多数编译器不产生告警,但值的含义还是稍有变化,如果没有考虑清楚可能就会导致程序bug,但检视代码的时候不容易看出来。
char chr;
unsigned short int exam;
chr = -1;
exam = chr; //编译器不产生告警,此时exam为0xFFFF,
但检视代码的时候不能明显的看出来很容易漏掉这方面的考虑。
//改正后
char chr;
unsigned short int exam;
chr = -1;
exam = (unsigned short int)chr;
//这样就能很明显的看到有一次signed型到非signed型的转换,
从而就会考虑这样转换后exam的值为0xFFFF,会不会对后续代码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