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组织角度看,合规一定是对的,不合规一定是错的。从顾客角度看,交付价值是唯一正确的。对项目经理而言,二者不可兼得时,该追求交付,还是追求合规?
作为组织的一员,我们应选择合规,错误由组织共担;这样李云龙在接到撤退的命令时,完全可以选择帅兵后撤突围,而不是所谓的正面突围。
从组织的长远利益看,选择交付是正确的,毕竟错误造成的损失需要由各方共担,对各方都不利。实际上,如果项目交付失败,先死的一定是项目经理。
在两难困局前,交付积极正向,合规消极保守,具体取决于项目经理的个人魄力、韧性和掌控力。总体上,尽可能选择交付是上策,万不得已选择合规。
此外,不要迷信流程,凡是写下来的流程一定不是完全正确的,流程只最佳适用于那时那地。此时此地谁最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