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之间为逻辑与关系_李心草案,同行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李心草与朋友聚会后溺亡,组织者罗秉乾因未尽照顾义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同行人应相互照顾并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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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年轻大学生李心草醉酒你溺水的案件十分让人心痛,同行的三人是否应该对其死亡负有责任呢,承担的相应的责任又是怎么划分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接下来陈岗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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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19年9月9日凌晨的时候,gun名理工大学的大二学生李心草在于两男(李某某昊和罗秉乾)一女(任某某)聚会以后在当晚溺水身亡,其母亲通过查看四人在聚餐时的监控认为女儿死前遭受到了同行人的暴力对待,随后当晚监控视频曝光。35天之后,警方立案侦查。50天后,经司法鉴定确认李心草系溺水死亡。在2020年9月2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针对“李心草案”一审宣判,罗秉乾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原告人陈美莲63257元律师在线: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律师在线:

在此案件中,大学生李心草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与李心草同行的三人中女生是其生前闺蜜,与两位男生在案发时第一次见面。在此案件中任某和李某某昊不是案件的组织者并在李心草醉酒时给予照顾李某某昊还提出拨打120送医,不承担刑事责任。在这个案件中主要责任人也是聚会的组织者罗秉乾没有尽到照顾责任最终导致悲剧发生。罗秉乾的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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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岗律师小结:

李心草的案件让人心痛,这一案件启示我们在聚会的时候不要酗酒,要保持清醒的意识,并且参与聚会的人之间也要进行劝阻、照顾。特别是对饮酒后同行的人出现不良反应时要及时给与照顾并且要联系家人或者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同伴的人身安全可能就是因为同行人的暖心举动而发生转机,如果对同伴不管不顾,不予救助,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以上是陈岗律师针对相关案件为大家做的法律知识分析,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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