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悖论的一点思考

罗素悖论

     说话集合可是近代数学最重要的一个理论,而且是其他很多理论的基石.我们知道日常生活中都会把各种事物分类.然后就确定了哪些东东属于这一类,哪一些不属于这一类.有了个明确的界限.那数学中的集合也类似于根据一些规则把整数,小数,无理数等一些数学中的对象分类.符合某些规则的就是一个集合.不同的集合可能具有自己的一些独特性质.比如我们可以把所有的素数看成一个集合.

     不过说到集合的分类就不得不说广为人知的罗素悖论.就是存在一些分类标准使得某个集合没法定出一个界限,不能确定一个元素到底是属于它还是不属于.逻辑中只有对和错二选一的问题.如果出现了个第三选择整个逻辑理论就要乱套了.罗素悖论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故事来解说.就是一个村子有个理发师,他说他只给那些从来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

现在问题就来了,假如要用上面的规则确定一个集合,然后把村里的人分为属于这个集合(符合理发条件)的和不属于这个集合的.那个理发师自己划分到哪一类去? 貌似随便划分到哪一类都是错了.这就把那些数学家们搞晕头了啊.

悖论的解决方案

最后不知道是用些啥具体数学手段解决的.反正最终的解决方法简单说起来貌似是这样的,假如一个命题中出现这种悖论就说明此命题是错误了.不合逻辑的.就假如说我们做数学题时发现那个题本身是出错了的,这样我们自然没法去解那个题.

 

一些哲学难题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中提出的一些思想其实跟上面讲到的有点类似.几千年来无法哲学家都在讨论一些哲学的终极问题,比如世界最本源的组成元素是啥,比如马这个概念到底指的是个啥东东.事情起因的最一因啊(就是任何原因背后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反正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有些人尝试给出了一些答案,但别人未必认同.

比如古希腊时很多人就认为世界是由一些基本粒子组成的.但问题就来了,每种粒子本身不具备一些性质,但一组合起来就具有了,这很奇怪.其中可能涉及到力和能量,但力和能量貌似是些虚的东西,看不到,我们主观思维很难以想象啊.另外爱因斯坦的智能方程认为质量损失还能转化成能量.

关于马这个抽象的概念具体是啥,柏拉图认为有个理念世界.现实中看到的具体的马都是根据理念世界中的马模拟出来的.有些人又把理念世界引申下认为是上帝所在的世界.

关于第一因,亚里士多德貌似有讨论,具体咋说的不记得了.反正貌似说到最后面就是认为物质本身拥有一些特性导致因果关系.比如地球为啥围绕太阳转,原因是因为有万有引力.那引力又有哪来的 ? 傻眼了吧,有些人可能会说物质的一些啥特性产生了引力.但那些特性又是哪来的?于是最终来个物质本身就拥有这性质.但是很多人不满足这种答案,最终搞得最后肯定无法想清楚的,只能说有个万能的神.那无神论者又会问神是哪里来的? 反正搞到最后永远没有最终答案了.

 

维特根斯坦的新观点

上面这样类似的问题争论了几千年也没个啥结论.到了近代有个叫维特根斯坦的哥们搞了个创新,从另外一个与众不同的观点出发来尝试回答这些问题.先八卦一下.

他出生于1889年,跟他同一年出生的还有一些传奇人物是希特勒,并且他俩后面还是同班同学.另外同一年出生的还有卓别林,他长的可像希特勒了啊.

前面有讲了维特根斯坦的解决方案跟罗素悖论的解决方案类似.他认为世界可以划分为事实,事实可可以划分为原子事实,原子事实由对象,事物组成.一个原子事实对应一个命题.当命题与现实相符合时即是真命题,不相符就是假命题. 而不能判断真假的命题,就像罗素悖论中的问题一样,我们不应该拿来讨论.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保持沉默.实际上我们不能说这样的命题是错的,因为它完全违反了逻辑,所以不能用逻辑来讨论对错.他所有论证归纳起来可以这样简单理解,尝试着把所有命题(包括所有的哲学命题)来划分成两类,一类是可说的, 可以在逻辑范围内说清楚,讨论清楚.另一类命题是不可说的,不能用逻辑概念来讨论,来分出个对错. 于是乎这样一来,很多哲学命题就不用争了,因为是不可说的,没法争论的.我们只能保持沉默.讲到"不可说"很多人就联想到禅宗中的一些思想.倚天屠龙记中,明教不是有个布袋和尚说不得嘛,张口就是不可说,说不得.所以说禅宗里面认为很多事没必要去讨论,无法用逻辑辨出对错,所以不可说.跟维特根斯坦说的类似.

 

新观点的缺陷

但是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点也存在一个问题.有他的观点来说,只有自然科学中的命题才是可说的.而日常生活中的价值问题,伦理问题是不可说的.但是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这样的问题,也就是不可说的问题貌似比能说的逻辑问题理重要. 很多领土争论问题用逻辑理论来自然是没法说清楚(属于不可说那一类).那最后咋整?自然是不是讲理了,谁的拳头硬,国力强盛谁就有理.

维特根斯坦的晚期也对自己早年的思想做了些反思.开始转向自然语言的研究,从自然语言的一些细节方面来讨论一些哲学问题.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实际上书也只是些零散的随笔.可能还没写完就去世了吧.

 

集合论悖论的解决V4.0<br> 李均宇(李林星) 2008.1.19 email:myvbvc@tom.com QQ:165442523<br> 到现在为止,我并不知道集合论悖论是否被别人解决了.如果不包含下列的理论,我认为<<集合论>>是不完整的.<br> 让我们首先讨论无限集合的势开始.<br> 定义1:自然数集,整数集,有理数集的势叫X0.<br> 定义2:实数集,直线中点集,平面中点集,立体空间中点集的势叫X1.<br> 定义3:无限集合的势叫Xn.<br> 李均宇定理:如果一个无限集合又包含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则这个集合的势是limXn(n→∞),或者说,一个无限集合不可以再包含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br> 证明:设无限集合A的势是Xn,n是固定不变的.因为无限集合A又包含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而幂集的势是 X(n+1)=2^Xn,所以无限集合A的势变成X(n+1),这与原先假设无限集合A的势是Xn,n是固定不变的相矛盾,所以无限集合A的势是limXn(n→∞).<br> 推论一:所有集合集合的势是limXn(n→∞).<br> 证明:假设所有集合集合集合A,集合A的所有子集或幂集也是集合,所以也应包含在其中,所以集合A就是包含自身所有子集或幂集的集合,根据李均宇定理知其势是limXn(n→∞).<br> 推论二: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集合的势也是limXn(n→∞).<br> 证明:假设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集合是A,则集合A的所有子集或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这一点可以用反证法来证明.因为假设集合A的子集B是包含自身的集合,则子集B中有元素B,元素B是包含自身的集合,而元素B又是集合A的元素,所以元素B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矛盾,所以集合A的所有子集或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如此一来,集合A也应包括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根据李均宇定理知其势是limXn(n→∞).<br> 定理1:任何序数的非空集合都有最小数,从而任何序数的集合在小于等于关系下都是良序集.<br> 定理1是<<集合论>>已有的定理,所以这里无须证明.<br> 李均宇第二定理:任何序数的集合的幂集也是序数.<br> 证明:因为任何序数的集合的子集也是序数的集合,所以由定理1知其子集也是良序数,所以子集也是一个序数,则所有子集组成的幂集也就是序数的集合,由定理1知此幂集也是良序集,所以此幂集也是一个序数.<br> 推论三:所有序数的集合的势也是limXn(n→∞).<br> 证明:设所有序数的集合集合A,由李均宇第二定理知此集合A的幂集也是序数,所以也应包含在集合A中,则集合A包含自身的幂集,由李均宇定理知此集合的势是limXn(n→∞).<br> 序数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序数的集合",基数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集合集合",罗素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组成的集合".因为根据上面证明的推论一二三,这三个集合的势都是limXn(n→∞).<br> 一个无限集的势是limXn(n→∞),则这个集合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所以集合论悖论没有动摇现有科学的基础.<br><br><br>
集合论悖论的解决V5.0 李均宇(李林星) 2008.1.19 email:myvbvc@tom.com QQ:165442523 到现在为止,我并不知道集合论悖论是否被别人解决了.如果不包含下列的理论,我认为<>是不完整的. 让我们首先讨论无限集合的势开始. 定义1:自然数集,整数集,有理数集的势叫X0. 定义2:实数集,直线中点集,平面中点集,立体空间中点集的势叫X1. 定义3:无限集合的势叫Xn. 李均宇定理:如果一个无限集合又包含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则这个集合的势是limXn(n→∞),或者说,一个无限集合不可以再包含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 证明:设无限集合A的势是Xn,n是固定不变的.因为无限集合A又包含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而幂集的势是 X(n+1)=2^Xn,所以无限集合A的势变成X(n+1),这与原先假设无限集合A的势是Xn,n是固定不变的相矛盾,所以无限集合A的势是limXn(n→∞). 推论一:所有集合集合的势是limXn(n→∞). 证明:假设所有集合集合集合A,集合A的所有子集或幂集也是集合,所以也应包含在其中,所以集合A就是包含自身所有子集或幂集的集合,根据李均宇定理知其势是limXn(n→∞). 定理1:任何序数的非空集合都有最小数,从而任何序数的集合在小于等于关系下都是良序集. 定理1是<>已有的定理,所以这里无须证明. 李均宇第二定理:任何序数的集合的幂集也是序数. 证明:因为任何序数的集合的子集也是序数的集合,所以由定理1知其子集也是良序数,所以子集也是一个序数,则所有子集组成的幂集也就是序数的集合,由定理1知此幂集也是良序集,所以此幂集也是一个序数. 推论二:所有序数的集合的势也是limXn(n→∞). 证明:设所有序数的集合集合A,由李均宇第二定理知此集合A的幂集也是序数,所以也应包含在集合A中,则集合A包含自身的幂集,由李均宇定理知此集合的势是limXn(n→∞). 李均宇第三定理:任何一个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集合的任一子集或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 证明:用反证法.假设任何一个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集合集合A,假设集合A的任一子集B是包含自身的集合,则子集B中有元素B,元素B是包含自身的集合,而元素B又是集合A的元素,集合A的元素都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的,所以元素B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矛盾.所子集素B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幂集一样可用反证法证明.假设集合A的幂集是集合C,假设集合C是包含自身的集合,则集合C有一个元素C,元素C是包含自身的集合,但元素C又是集合A的子集,根据上面已用反证法证明的过程知集合A的子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则元素C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矛盾,所以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 推论三: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集合的势也是limXn(n→∞). 证明:假设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集合是A,则由李均宇第三定理知集合A的所有子集或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所以,集合A也应包括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根据李均宇定理知其势是limXn(n→∞). 基数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集合集合",序数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序数的集合",罗素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组成的集合".因为根据上面证明的推论一二三,这三个集合的势都是limXn(n→∞). 一个无限集的势是limXn(n→∞),则这个集合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所以集合论悖论没有动摇现有科学的基础.
集合论悖论的解决V6.0<br> 李均宇(李林星) 2008.1.19 email:myvbvc@tom.com QQ:165442523<br> 虽然我知道公理集合论是为了解决罗素悖论而产生的,但我认为公理集合论是在走弯路,甚至是误入岐路了.如果不包含下列的理论,我认为<<集合论>>是不完整的.<br> 让我们首先讨论无限集合的势开始.<br> 定义1:自然数集,整数集,有理数集的势叫X0.<br> 定义2:实数集,直线中点集,平面中点集,立体空间中点集的势叫X1.<br> 广义连续统假设:无限集合的势必是X0,X1,...Xn...之一.<br> 其中的X就是阿列夫,因为我找不到这个字符,所以用英文字母X表示了.<br> 李均宇定理:如果一个无限集合又包含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则这个集合的势是limXn(n→∞),或者说,一个无限集合不可以再包含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br> 证明:设无限集合A的势是Xn,n是固定不变的.因为无限集合A又包含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而幂集的势是 X(n+1)=2^Xn,所以无限集合A的势变成X(n+1),这与原先假设无限集合A的势是Xn,n是固定不变的相矛盾,所以无限集合A的势是limXn(n→∞).<br> 推论一:所有集合集合的势是limXn(n→∞).<br> 证明:假设所有集合集合集合A,集合A的所有子集或幂集也是集合,所以也应包含在其中,所以集合A就是包含自身所有子集或幂集的集合,根据李均宇定理知其势是limXn(n→∞).<br> 定理1:任何序数的非空集合都有最小数,从而任何序数的集合在小于等于关系下都是良序集.<br> 定理1是<<集合论>>已有的定理,所以这里无须证明.<br> 李均宇第二定理:任何序数的集合的幂集也是序数.<br> 证明:因为任何序数的集合的子集也是序数的集合,所以由定理1知其子集也是良序数,所以子集也是一个序数,则所有子集组成的幂集也就是序数的集合,由定理1知此幂集也是良序集,所以此幂集也是一个序数.<br> 推论二:所有序数的集合的势也是limXn(n→∞).<br> 证明:设所有序数的集合集合A,由李均宇第二定理知此集合A的幂集也是序数,所以也应包含在集合A中,则集合A包含自身的幂集,由李均宇定理知此集合的势是limXn(n→∞).<br> 李均宇第三定理:任何一个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集合的任一子集或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br> 证明:用反证法.假设任何一个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集合集合A,假设集合A的任一子集B是包含自身的集合,则子集B中有元素B,元素B是包含自身的集合,而元素B又是集合A的元素,集合A的元素都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的,所以元素B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矛盾.所子集素B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幂集一样可用反证法证明.假设集合A的幂集是集合C,假设集合C是包含自身的集合,则集合C有一个元素C,元素C是包含自身的集合,但元素C又是集合A的子集,根据上面已用反证法证明的过程知集合A的子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则元素C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矛盾,所以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br> 推论三: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集合的势也是limXn(n→∞).<br> 证明:假设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集合是A,则由李均宇第三定理知集合A的所有子集或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所以,集合A也应包括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根据李均宇定理知其势是limXn(n→∞).<br> 无意义公理:一个无限集的势是limXn(n→∞),则这个集合是没有什么意义的.<br> 基数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集合集合",序数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序数的集合",罗素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组成的集合".因为根据上面证明的推论一二三,这三个集合的势都是limXn(n→∞).则这三个集合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所以集合论悖论没有动摇现有科学的基础.<br> 作者认为公理集合论引进了类的概念,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作者把集合论悖论的解决用最简单的语言讲明白出来,抛弃了公理集合论这个科学上的怪胎,意义是十分重大的,所以作者是伟大的.<br><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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