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torial (6))
(6 * factorial (5))
(6 * (5 * factorial (4)))
(6 * (5 * (4 * factorial (3))))
(6 * (5 * (4 * (3 * factorial (2)))))
(6 * (5 * (4 * (3 * (2 * factorial (1))))))
(6 * (5 * (4 * (3 * (2 * 1)))))
(6 * (5 * (4 * (3 * 2))))
(6 * (5 * (4 * 6)))
(6 * (5 * 24))
(6 * 120)
720
递归
用归纳法来理解递归
数学都不差的我们,第一反应就是递归在数学上的模型是什么。毕竟我们对于问题进行数学建模比起代码建模拿手多了。 (当然如果对于问题很清楚的人也可以直接简历递归模型了,运用数模做中介的是针对对于那些问题还不是很清楚的人)
自己观察递归,我们会发现,递归的数学模型其实就是归纳法,这个在高中的数列里面是最常用的了。回忆一下归纳法。
归纳法适用于想解决一个问题转化为解决他的子问题,而他的子问题又变成子问题的子问题,而且我们发现这些问题其实都是一个模型,也就是说存在相同的逻辑归纳处理项。当然有一个是例外的,也就是递归结束的哪一个处理方法不适用于我们的归纳处理项,当然也不能适用,否则我们就无穷递归了。这里又引出了一个归纳终结点以及直接求解的表达式。如果运用列表来形容归纳法就是:
步进表达式:问题蜕变成子问题的表达式
结束条件:什么时候可以不再是用步进表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