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主要是介绍一些简单的知识总结,其实还有例题,可以见本专栏的文章“概率论与数理统计_重要例题之概率论部分”
目录
相关字母
简单信息 | |
E | 随机试验(试验) |
A,B,C,... | 随机事件(事件) |
ω | 样本点 |
Ω | 样本空间 |
P(A) | 事件A的概率 |
X,Y,Z,…或ζ,ξ,𝜂,… | 随机变量 |
𝐸(𝑋) | 随机变量X的数学期望 |
𝐷(𝑋)=𝑉𝑎𝑟(𝑋)=𝐸[𝑋−𝐸(𝑋)]^2 | 随机变量X的方差 |
𝐸{[𝑋−𝐸(𝑋)][𝑌−𝐸(𝑌)]}或𝐶𝑜𝑣(𝑋,𝑌) | 随机变量𝑋和𝑌的协方差 |
𝜌𝑋𝑌 | 随机变量𝑋和𝑌的相关系数 |
一维离散型 | |
D.R.V | 离散型随机变量 |
𝑃{𝑋=𝑥𝑖}=𝑝𝑖,𝑖=1,2,… | 离散型随机变量X的分布律或概率分布或概率函数 |
𝑿~𝑩(𝟏,𝒑) | 随机变量X服从参数为𝑝的0-1分布,或两点分布 |
𝑿~𝑩(𝐧,𝒑) | 随机变量X服从参数n,𝒑的二项分布 |
𝑿∼𝑷(𝝀) | 泊松变量X服从参数为𝝀的泊松分布 |
𝑿~𝑮(𝒑) | 几何变量𝑋服从参数为𝑝的几何分布 |
𝑿~𝑯(𝑵,𝑴,𝒏) | 超几何变量𝑋服从参数为𝑁,𝑀,𝑛的超几何分布 |
𝐹(𝑥)=𝑃{𝑋≤𝑥} | 𝑋的概率分布函数,简称分布函数 |
一维连续型 | |
C.R.V | 连续型随机变量 |
𝑋~𝑓(𝑥) | 𝑓(𝑥)称为𝑋的概率密度函数(简称为概率密度) |
𝑋∼𝑈(𝑎,𝑏) | 随机变量X在区间𝑎,𝑏上服从均匀分布 |
X ∼E(𝜆) | X服从参数为𝜆的指数分布 |
X ∼N (𝜇,𝜎^2) | X 服从参数为𝜇和𝜎的正态分布(Gauss分布) |
X ∼N (0,1) | X 服从参数为𝜇和𝜎的标准正态分布 |
二维 | |
(X,Y) | 二维随机变量 |
𝐹(𝑥,𝑦) | 二维随机变量𝑋,𝑌的分布函数 |
𝐹𝑋(𝑥),𝐹𝑌(𝑦) | 二维随机变量(𝑋,𝑌)关于𝑋和关于𝑌的边缘分布函数 |
𝑃{𝑋≤𝑥,𝑌≤𝑦}=𝑃{𝑋≤𝑥}𝑃{𝑌≤𝑦} 或𝐹(𝑥,𝑦)=𝐹𝑋(𝑥)𝐹Y(y) |
𝑋和𝑌相互独立 |
二维离散型 | |
𝑃{𝑋=𝑥𝑖,𝑌=𝑦𝑗}=𝑝𝑖𝑗,𝑖,𝑗=1,2,⋯ | 二维离散型随机变量𝑋,𝑌的分布律(联合分布律) |
𝑝𝑖·,𝑝·𝑗 | 二维离散型随机变量𝑋,𝑌的边缘分布律 |
二维连续型 | |
函数𝑓(𝑥,𝑦) | 𝑋,𝑌的概率密度或随机变量𝑋和𝑌的联合概率密度 |
(𝑋,𝑌)∼𝑁(𝜇1,𝜎1^2;𝜇2,𝜎2^2;𝜌) | 二维正态分布变量 |
𝑓𝑋(𝑥),𝑓Y(𝑦) | 连续型随机变量(𝑋,𝑌)关于X,Y的边缘概率密度 |
𝑓𝑋|𝑌(𝑥|𝑦)=𝑓(𝑥,𝑦)/𝑓(𝑦) | 𝑌=𝑦的条件下𝑋的条件概率密度 |
相关概念与性质
必然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会出现某种结果的现象。
随机现象——在一定条件下,有多种可能结果,且事前不能预言哪种结果会出现。
随机试验(试验)——以随机现象为观察对象的实验统称为随机试验,简称为试验。(用E表示)
随机试验具有如下特点:
a. 试验的可重复性---可以在相同的条件下重复地进行;
b. 全部实验结果的可知性---每次试验的可能结果不止一个,但能事先明确试验的所有可能结果;
c. 一次试验结果的随机性---进行一次试验之前不能确定哪个结果会出现
随机事件(事件)——在随机试验中,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情。(用A,B,C,...表示)
基本事件——不可能再分解的事件。
复合事件——由若干基本事件组合而成的实践。
必然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必然要发生的事件。
不可能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必然不发生的事件。
样本点——随机试验的每一个基本结果(用ω表示)。
样本空间——随机试验的所有样本点组成的集合(用Ω表示)。
古典型随机试验(古典概型)
古典型随机试验E有如下两个特征:
1、有限性:E的样本空间Ω只含有n个基本事件,记作𝜔1, 𝜔2, . . . 𝜔𝑛, 即 Ω = {𝜔1, 𝜔2, . . . 𝜔𝑛}
2、等可能性:E的各基本事件{𝜔1}, {𝜔2}, . . . {𝜔𝑛}发生是等可能的。
几何概型——设试验E满足试验的全部可能结果构成平面上某一可求积的区域Ω;任一事件发生的概率与其在区域Ω中的面积成正比,而与其形状及位置无关,则称E为几何概型。
几何概率的基本性质:非负性、规范性、有限可加性、完全可加性。
概率——设试验E的样本空间为Ω,如果对于每一个事件A 都有一个实数P(A)与之对应,且符合下面的三条公理,那么称P(A)为事件A的概率。
概率的三条公理:
公理1(非负性):对任意事件A,有0≤P𝐴≤1;
公理2(规范性):对必然事件Ω,有P(Ω) = 1;
公理3(可列可加性):若可列无穷个事件A1,A2,….,Ai,….互不相容
概率的性质:
性质1:不可能事件的概率为零,即𝑃(∅) = 0
性质2(有限可加性):若事件A1, A2, … , An是两两互不相容的,即𝐴𝑖𝐴𝑗 = ∅, 𝑖 ≠ 𝑗,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