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和对象(一)
类和对象的概念
1.类
类是对一群具有相同特征或者行为的事物的统称,如人类,猫类,狗类,是抽象的,不能直接使用
类用关键字class 来定义,再类中可以定义属性和方法
类的设计
在程序中设计一个类,通常要满足三个要素:
类名:大驼峰命名法
属性:描述这类事物的特征
方法:描述这类事物的具体行为
2.对象
对象是由类创建出来的实体,是可以直接使用的。如大黄,小白
3.类和对象的关系
(1.)先有类后有对象
(2.)类只能有一个,对象可以有多个
在类的外部添加属性
方式:对象名.属性名 = 值
__init__()方法
__init__()内置方法在对象创建的时候自动执行,因此可以使用__init__()做一些初始化操作
在调用__init__()方法时进行初始值设置
格式:__init__(self,arg1,arg2,...)
对象调用时:zs = Student('aa','bb',...)
实参和形参一一对应
__str__方法()
__str__()方法默认当执行到str(),自动触发,不需要调用
我们可以重写__str__方法打印对象保存的信息
类属性和实例属性
实例属性:在实例对象中定义的属性,实例的属性
类属性(静态属性):在类中定义的属性
#如果类属性和实例属性同时存在,实例优先使用实例属性
类属性为不可修改类型
类属性为可修改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