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四数电票已经运行了好一阵子,我大致总结一下金四到底对数电票做了什么。通俗易懂点就是,金三都还没摸明白,就要用金四。
金四在原有金三框架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将“非税”业务纳入监管范畴,通过强化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验证、企业纳税状态动态监控以及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深度核查这三大核心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为纳税人打造了一个全面、深入、精细且智能的无死角税务监管体系。在此背景之下,企业应当如何调整策略,以更好地适应金四的新要求呢?
总局在稽查这块中,始终坚守“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严格原则,这对企业的发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必须确保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及业务流四者之间的无缝对接与高度一致,任何细微的脱节都可能触发风险预警。
简单一句就是,四期的业务对数电票开具的过程需要更加严谨,譬如开票要对上物料,避免多次错开、票额要合理规划,不过我感觉目前还只是勒紧裤腰带,没给大家勒紧脖子。之前预示了很多跟票相关的问题了,局端也非常关注我,从软件上的漏洞到无纸票ukey,再到现在的数电票完全无介质,于是我的文章哐哐哐的下了,希望我这乌鸦嘴不要成真,下一个可能是结构化考究,看看会不会出现,当然我不希望会出现。。。。
文章后再打个小软吧~
支持红冲、支持批量开具,支持部分红冲,当然,能开具也可以拿得到,支持采集,有兴趣的可以联系
{
"DocumentNo":"单号、唯一标识",
"InvSort":"发票类型",
"PriceWay":"0",
"CustName":"购方名称",
"CustTaxNo":"购方税号",
"CustAddress":"购方地址电话",
"CustBankAccount":"购方银行账号",
"CustBankIsShow":"是否显示购方银行账号",
"SellerName":"销方名称",
"SellerTaxNo":"销方税号",
"SellerAddress":"销方地址电话",
"SellerBankAccount":"销方银行账号",
"SellerBankIsShow":"是否显示销方银行账号",
"YInvoiceNo":"原发票号码",
"Remark":"备注",
"Printer":"开票人",
"Review":"审核人",
"Remittee":"收款人",
"TotalMoney":"发票总金额、价税合计",
"Details":
[
{
"GoodsName":"商品名称",
"Spec":"规格型号",
"Price":"不含税单价",
"Quantity":"数量",
"Unit":"单位",
"Amount":"不含税金额",
"TaxRate":"税率",
"TaxAmount":"税额",
"TaxClassificationCode":"税收分类编码",
"Yhzcmc":"优惠政策类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