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了几篇关于验收的文章,想起了2年前一个失败的项目...
两个关系不错的公司进行了合作,要搭建一个电商网站,老大就让我写一个能实现的功能列表,我就按要求做了,最后这个功能列表成了技术合同,从此,祸根就埋下了...
原本开发周期为3个月的工作,对方对效果图的审核就花了2个月,在此期间,由于是兄弟公司,外加上技术合同写得太笼统,导致增加开发范围的事件没有经过评审,最终延迟了5个月才验收,哎,说多了都是泪。
从哪以后,凡是涉及技术合同,必然要写的详细具体,即使当时无法写具体,在需求定义后,也要整理出详细的验收单,以备验收使用。
以终为始,这句话针对于项目管理非常重要。在项目进展过程中,还要整理一套表格,以备验收时使用。
验收功能核对单
原始合同(验收单)功能列表 | 客户要求内容的功能列表 |
模块名称 功能1:功能描述 | 模块名称 功能1:功能描述 功能2:XXXX:该项为新增需求 功能3:XXXX:该项为新增需求 |
并时刻提醒自己,在验收时也可同步询问客户
1.目前客户提出的现存问题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应用层次、技术层次)
2.原始合同的功能列表是否已经满足了用户的要求,如未满足,哪里没满足,并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
3.是否对新增的需求的工作量认可;
如果在开发周期内,连合同内的基础功能都无法满足客户要求,那就不要提验收的事,自取其辱。
其实做项目,无非就是 功能范围、开发周期、开发成本、客户满意度,开发范围与客户满意度是客户关心的,开发周期与开发成本是开发人员关心的。如何保证在最短的开发周期,最小的开发成本的基础上,做完功能范围内的事,让客户满意,这是我们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