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类的c引进了概念f(void),这声明f是一个没有参数的函数,于此相对的是c里的 f()它声明了一个可以具有让你和类型的任意个参数的函数,而不进行任何类型检查,用户不久就使我确信f(void)在记法上很不尤雅,让f()接受参数也是不符合直觉的,最后试验的结果是用f()表示没有参数的函数,正如很多初学者所期待的那样由于有Dong Mcllroy 和Dennis Ritchie 的支持,我斗胆认可了在这里与c的分离,只是在他们用了可憎的去指责f(void)之后,我才敢于去给f()规定它最明显的意义,当然,到今天为止c的类型规定还是比c++宽松的多,而且ANSI C 从带类的c那里借去了“可憎的f(v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