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挪威他人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使用所致的自报伤害
英格尔·西诺韦·莫安
挪威公共卫生研究所,酒精、烟草和药物部门,挪威
艾琳·K·拜
挪威公共卫生研究所,酒精、烟草和药物部门,挪威
伊丽莎贝特·E·斯托沃尔
挪威公共卫生研究所,身心健康分部,挪威
英格恩·奥莉亚·伦德
挪威公共卫生研究所,精神疾病部门,挪威
摘要
尽管已有文献记载物质使用会对使用者以外的他人造成伤害,但对于人们从哪种物质中经历的伤害最多,以及受害者和施害者是谁,目前了解较少。本研究的目的为:(i)估算来自他人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使用的自报伤害的发生率及自报伤害的重叠情况;(ii)考察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使用的伤害发生率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iii)探讨伤害发生率如何随人口统计学特征和受访者物质使用而变化。
方法:2012年和2016年在16至64岁的挪威人中开展的人口调查(N = 3407),采用相同的措施评估了受访者报告的来自他人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使用的伤害、人口统计学变量以及受访者自身的物质使用情况。
结果:来自他人酒精使用的伤害经历最为常见,其次是他人吸烟造成的伤害。对于三种物质,更多比例的受访者报告受到来自亲密关系者的使用所造成的伤害。近一半的受访者曾经历来自他人至少一种物质使用的伤害。女性和年轻参与者更有可能报告因他人使用酒精和香烟而受到伤害。虽然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者更常因他人使用这些物质而受到伤害,但吸烟者报告因他人吸烟而受到的伤害较少。
结论:自报伤害来自他人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使用与挪威这些物质使用的患病率相对应。对于三种物质,亲密关系者的使用比陌生人的使用造成了更多的伤害。自身物质使用是经历伤害的一个重要相关因素。
关键词 :酒精、香烟、对他人的伤害、非法药物
物质使用具有负面的健康后果并引发社会问题(巴博尔等人,2010;纳特、金、索尔斯伯里和布莱克莫尔,2007)。尽管吸烟和酒精使用在全球疾病负担方面构成最严重的问题(福鲁赞法尔等人,2016),但据估计,酒精和非法药物在社会问题中所占的比例更大(纳特、金和菲利普斯,2010;纳特等人,2007;范阿姆斯特丹、奥珀胡森和科特,2010)。
物质使用不仅可能对使用者本人造成伤害,还可能对他人的造成影响。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包括从受到他人使用物质的困扰到因他人使用物质而遭受身体伤害等一系列负面影响。
那么,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他人使用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的负面影响呢?目前很少有研究探讨他人使用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所造成伤害的相对程度(参见纳特等人,2010;范阿姆斯特丹等人,2010)。此外,这些研究均基于专家对伤害的评估(即纳特等人,2010;范阿姆斯特丹等人,2010)。除了一项瑞典报告(拉姆斯特德、松丁、兰德伯格和拉宁恩,2014)之外,此前尚无研究在北欧背景下比较一般人群中自报因他人使用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所导致伤害的患病率。因此,关于一般人群报告的来自这三种物质中哪一种的伤害最多,以及这种比较情况如何,目前的知识仍然有限。
专家对他人物质使用所造成伤害的评估。量化因他人物质使用而经历的伤害,对于全面了解与物质使用相关的危害至关重要。该结果还可能对政策产生影响,有助于确定预防工作中应优先采取哪些措施。
此外,关于此类伤害的受害者是谁,以及亲密关系者的物质使用还是陌生人的物质使用更常导致伤害,目前知之甚少。本研究通过提供挪威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使用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所导致的自报伤害的流行数据,来探讨这些问题。
北欧国家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的先前研究
近年来,酒精对他人的危害在挪威和其他北欧国家的政治家和研究人员中重新引起了关注。例如,酒精对他人的危害在挪威上一份毒品和酒精政策白皮书(第30号政府报告,2011–2012)以及同年北欧福利中心出版的一期专题刊物(北欧福利中心,2012)中被列为优先领域。这一重新关注促使挪威开展了多项关于酒精对他人的危害的研究(例如,伦德、莫安和斯托沃尔,2016;莫安、斯托沃尔和伦德,2017年;舍费尔斯、莫安和斯托沃尔,2016;斯托沃尔、莫安和伦德,2016)以及北欧国家(例如,胡赫塔宁和蒂格斯特德,2012;莫安等人,2015;拉姆斯特德等人,2015;赛义德、格林纳、格林菲尔德和布鲁姆菲尔德,2015)。
吸烟对吸烟者以外的人造成的伤害是2004年在挪威推行无烟餐饮场所的重要论据(伦德,2006),在挪威及北欧国家实施新法规之前,也已有一些关于二手烟的研究(伦德、海尔加松和安德森,2004;伦德、斯克朗达尔、韦尔蒂奥和海尔加松,1998a,1998b)。然而,近年来针对这一主题的研究较少。尽管他人非法药物使用所造成的伤害已在部分人群子群体中得到广泛研究,例如孕期物质使用及父母物质使用的影响(例如,伊默、蒂斯代尔、尼尔森、韦达尔和奥洛夫松,2012;尼高、斯林宁、默和瓦尔霍夫,2016;赖塔萨洛、霍尔姆利亚、奥蒂‐拉¨莫¨、诺特科拉和拉帕奈宁,2015;赖坦,2018),但在北欧国家层面针对人口整体的自报伤害来自他人非法药物使用的研究仍十分匮乏(但参见梅尔贝里等人,2011)。
关于他人物质使用所造成伤害的调查研究包含两种研究传统。第一种侧重于他人酒精使用(卡斯韦尔、尤和哈克尔,2011;拉斯莱特等人,2011;伦德等人,2016;Ma¨kela¨等人,1999;莫安等人,2015;罗斯沃和豪格,2004;Storvoll 等人,2016)、吸烟(例如,西夫里、拉祖拉斯、罗达菲诺斯和艾泽,2013)以及非法药物使用(梅尔贝里等人,2011)所导致的具体伤害事件。第一种传统中评估的危害示例包括:受访者是否曾被饮酒者身体受到伤害、是否曾害怕饮酒者,或遭受饮酒者的言语虐待。通常情况下,这些研究会估算此类危害在一般人群及人口亚组中的患病率。
本研究属于第二种传统,即采用整体性测量方法来评估自报伤害来自他人的物质使用,以确定其患病率在人口中造成伤害的情况。对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的整体性测量,旨在评估受访者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因认识的人或陌生人使用物质而受到负面影响,而不具体说明受影响的方式。在此传统下,已有少数研究调查了自报伤害的患病率来自他人酒精使用(拉斯莱特等人,2011;拉姆斯特德等人,2015),还有一项研究估算了他人非法药物使用造成伤害的患病率(梅尔贝里等人,2011)。
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的患病率与重叠
他人物质使用导致的自报伤害的患病率可能与该物质在人口中的使用流行率相对应。最近一项挪威人口调查显示,在过去12个月中,83%年龄在16至79岁之间的受访者曾使用酒精(拜,2018),报告每日和偶尔吸烟的比例为10%(韦多伊,2018),6.5%曾使用非法药物(桑多伊,2018)。由于酒精是挪威最常使用的物质,因此可以预期,相较于他人吸烟和非法药物使用,更多人会因他人的酒精使用而受到伤害。
另一方面,人们对普遍使用的物质的容忍度可能高于对较少使用物质的容忍度(斯洛维奇,2000)。一项研究表明,随着酒精消费量的增加,挪威社会对酒精使用的容忍度也随之上升,这支持了上述观点(诺德隆德,2008)。相反,挪威吸烟流行率的急剧下降(加特纳等,2016)以及烟草被公认为多种疾病的重要诱因,可能导致人们对吸烟的容忍度降低(卡明斯和普罗克特,2014)。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人们是否更多地受到亲密关系者(例如家庭成员和朋友)还是陌生人的物质使用的伤害。以往使用整体性测量的伤害研究已探讨了在多大程度上人们报告因亲密关系者的酒精使用(拉斯莱特等人,2011;拉姆斯特德等人,2015)和非法药物使用(梅尔贝里等人,2011)而受到伤害。一项研究估算了来自陌生人非法药物使用的伤害发生率(梅尔贝里等人,2011)。一份瑞典报告估算了亲密关系者对三种物质的滥用所导致的自报伤害的患病率(拉姆斯特德等人,2014)。然而,尚无先前研究在同一样本中使用可比较的措施来考察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使用的自报伤害。
除了分别估算每种物质的他人使用导致的自报伤害的患病率外,我们还想考察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是否存在重叠。在经历此类伤害的人群中,是倾向于报告所有物质导致的伤害,还是对他人使用的物质具有特定性的伤害体验?
他人药物使用造成伤害的相关因素
谁承受了来自他人物质使用最多的伤害?女性似乎承受了更多来自他人饮酒(拉斯莱特等人,2011;拉姆斯特德等人,2015)和非法药物使用(梅尔贝里等人,2011)的伤害。关于伤害随年龄变化的情况则较不明确。尽管来自他人酒精使用的伤害在年轻人中更为常见(例如,拉斯莱特等人,2011;拉姆斯特德等人,2015),但对于自报的来自他人非法药物使用的伤害,并未发现显著的年龄差异(梅尔贝里等人,2011)。
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可导致一系列急性影响,如攻击性行为和过量服用(巴博尔等人,2010;纳特等人,2010;纳特等人,2007),而香烟吸烟造成的严重伤害,如肺癌和缺血性心脏病,则通常在暴露数年后才会发生(伦德,1995;Oberg, Jaakkola, Woodward, Peruga, & Pru¨ss‐Ustu¨n, 2011)。因此,与来自他人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的急性和严重伤害相比,人们可能会预期他人吸烟造成的严重伤害在老年人中更为普遍。
与伴侣同住的个体可能较少受到他人饮酒带来的某些形式的伤害。不与伴侣同住的个体更频繁地光顾持证经营场所(拜、阿蒙森和伦德,2013),而在持证经营场所频繁饮酒的人群中,经历来自他人饮酒的危害的可能性更高(Moan, Brunborg & Storvoll, 2019)。然而,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伴侣状况与自报来自他人饮酒的危害之间并无显著关系(拉姆斯特德等人,2015)。伴侣状况与遭受他人吸烟带来的伤害之间的关联,当然取决于伴侣的吸烟习惯。研究表明,与未暴露于伴侣吸烟的从不吸烟者相比,在家中暴露于二手烟的从不吸烟者死于心血管疾病、所有循环系统疾病以及冠心病的可能性更高(例如,加洛等人,2010)。据我们所知,此前尚无研究探讨伴侣状况与来自他人非法药物使用伤害之间的关系。
很少有研究探讨父母身份与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之间的关联。父母报告伤害的阈值可能低于非父母,这可能导致父母报告的伤害患病率较高。另一方面,父母可能会更加保护自己和子女,避免可能导致伤害的情况。最近的一项研究未发现父母身份与来自他人饮酒的危害之间存在关联的证据(拉姆斯特德等人,2015)。我们未能找到任何探讨父母身份与他人吸烟及非法药物使用造成的伤害之间关联的研究。
关于教育水平与遭受他人物质使用伤害可能性之间可能关联的研究文献也有限。包含北欧数据的研究在一些国家,教育水平与自报来自他人饮酒的危害之间没有发现显著关联(Ramstedt 等人,2015),或与他人非法药物使用之间也没有显著关联(梅尔贝格等人,2011)。在挪威,低教育水平的人群在吸烟者中占比过高(伦德,2015)。二手烟暴露存在社会差异,教育水平最低的参与者似乎比最高教育水平者更可能暴露于二手烟环境中(例如,甘、曼尼诺和杰马尔,2015;伦德等人,2004;奥顿、琼斯、库珀、刘易斯和科尔曼,2014)。
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也可能根据受访者的自身的物质使用情况而有所不同。经常使用物质的人通常会与他人一起使用(拜等人,2013)。这可能会增加经历他人物质使用造成伤害的可能性。然而,频繁使用者可能对他人物质使用有更高的容忍度,以及更高的报告伤害的阈值。因此,自身使用是否与来自他人同种物质使用的更多或更少伤害相关尚不明确。
最后,除了考察每种物质的相关因素是否存在差异外,我们还分析了报告因他人使用三种物质而遭受伤害的个体特征。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这些问题,2012年和2016年在挪威开展的一般人群调查中包含了措辞完全相同的问题,用以了解受访者因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使用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而经历的伤害情况。这些问题针对每种物质分别提问,从而可以对三种物质的他人使用所导致的自报伤害的患病率及自报伤害的重叠情况进行分析,并可分析人口各亚组中的患病率,同时这些数据还支持对施害者身份的分析。
Aim
目的为:(i)估算自报伤害的患病率以及来自他人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使用的自报伤害的重叠情况;(ii)考察患病率的潜在差异自报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物质使用的伤害;以及(iii)考察伤害如何因人口统计学变量和受访者物质使用而异。
方法与受访者
数据来自挪威统计局在挪威进行的关于酒精、烟草和药物使用的年度调查。有关他人物质使用所造成伤害的问题每四年包含一次,即在2012年和2016年。在两个研究年份中,均从挪威人口登记册中抽取了3000名16至79岁的个体,以及一个额外的700名16至30岁个体的样本(随机单阶段抽样)。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谈方式进行数据收集。
访谈前,个体及未满18岁个体的父母会收到一封介绍研究内容的信件。平均应答率为55%(2012年为53%,2016年为56%),总样本包括4015名受访者。无应答的主要原因是挪威统计局无法联系到这些个体。
16至64岁的个体被询问了有关非法药物使用的问题。因此,本文所使用的子样本包括3407名受访者(2012 = 1668和2016 = 1739中的N),其中49%为女性(M = 39.7岁,SD = 13.9)。该样本在21至40岁年龄组以及低教育水平群体中略有低估。样本经过加权处理,以校正受访者与挪威人口在年龄、性别、教育水平和地理区域分布上的差异(方法报告参见Høstmark, 2014;Lagerstrøm, 2018)。
调查年份与六项结果指标、性别或年龄均无统计学上的显著关联。
措施
亲密关系者的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
对三种物质的测量方式类似,针对每种物质分别提出以下问题:“在过去12个月中,你的家庭成员、女朋友/男朋友或你认识的其他人的酒精使用、香烟吸烟或非法药物使用在多大程度上对你造成了负面影响?”回答选项为:“非常高程度”(4)、“高程度”(3)、“一定程度”(2)、“小程度”(1)和“完全没有”(0)。由于报告经历伤害为“高程度”或“非常高程度”的受访者很少,因此伤害测量被二分法处理,即前四类编码为1(经历伤害),最后一类编码为0。
对于这三种物质,也以类似方式测量了来自陌生人物质使用的伤害,针对每种物质分别提出以下问题:“在过去12个月中,你不认识的人的酒精使用/吸烟/非法药物使用对你造成了多大程度的负面影响?”回答选项与上述测量相同,并以相同方式进行了二分法处理。
人口统计学变量
- 女性编码为1,男性编码为0。
- 年龄分为五个类别:16–24岁、25–34岁、35–44岁、45–54岁和55–64岁。
- 伴侣状况通过问题“您已婚或同居吗?”测量,回答选项为:1.“是,已婚/有伴侣”,2.“是,同居”,3.“否”。该变量被二分法处理为“与伴侣同住”(0)和“未与伴侣同住”(1)。
- 有0–18岁儿童的受访者编码为1,无子女的编码为0。
- 教育水平被二分法处理为“高”(0;大学或学院)和“低”(1;其他)。
物质使用
- 饮酒频率分为五个类别:“无”(0)、“每年几天”(1)、“每月”(2)、“每周”(3)以及“每周两天或更频繁”(4)。
- 醉酒频率被重新编码为一个四分类变量:“无”(0)、“每年几天”(1)、“每月”(2)和“每周”(3)。
- 吸烟频率分为三类:“从不”(0)、“偶尔吸烟”(1)和“每天”(2)。
- 过去12个月内非法药物使用情况(分别针对大麻、可卡因、摇头丸、安非他明、海洛因、GHB或其他物质的单独问题)(是/否)编码为“否”(0),使用一种或多种物质编码为“是”(1)。
分析
我们首先考察了自报来自他人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使用的伤害的患病率,以及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物质使用造成的自报伤害患病率是否存在差异(表1)。其次,我们通过计算八个互斥组别来检验他人物质使用造成自报伤害的重叠情况,这些组别包含了所有可能的组合:即经历过/未经历过他人物质使用造成伤害的人群,从而可以计算出每个组别中受访者的比例(表2)。第三,使用列联表与皮尔逊w2检验分析结果指标与人口统计学变量及物质使用之间的双变量关联(表3)。进行二元逻辑回归分析以检验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伤害如何随各个人口统计学变量和自身物质使用而变化(表4)。
两个饮酒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相对较强(r = 0.40)(Cohen, 1988)。由于人们在酗酒时比单纯饮酒时更有可能经历来自他人饮酒的伤害,因此我们在回归分析中仅纳入了醉酒频率。我们在STATA 15版本中进行了分析。描述性分析使用加权数据;回归分析使用未加权数据。
结果
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的患病率及重叠情况
来自他人酒精使用的自报伤害最为普遍(32.7%),其次是来自他人吸烟的伤害(24.0%)。来自他人非法药物使用的自报伤害最不常见(13.6%)。如表1所示,对于三种物质中的每一种,来自亲密关系者物质使用的伤害都比来自陌生人物质使用的伤害更常见。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报告经历过他人物质使用造成伤害的人都是小程度地经历了这种伤害。
表1. 过去12个月中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物质使用的自报伤害的患病率(%)及程度。加权数据。
| 酒精 | 香烟 | 非法药物 | ||||
|---|---|---|---|---|---|---|
| CR | S | CR | S | CR | S | |
| N | 3393 | 3390 | 3392 | 3391 | 3391 | 3389 |
| 完全没有 | 74.4 | 83.1 | 81.7 | 86.0 | 90.5 | 91.3 |
| 小程度 | 16.8 | 11.9 | 11.3 | 8.8 | 5.3 | 5.3 |
| 一定程度 | 5.1 | 3.6 | 4.4 | 3.6 | 2.2 | 1.8 |
| 高度 | 2.4 | 1.1 | 1.7 | 1.2 | 1.3 | 1.2 |
| 非常高程度 | 1.2 | 0.2 | 0.9 | 0.5 | 0.7 | 0.4 |
| 总计 | 25.5 | 16.8 | 18.2 | 14.0 | 9.5 | 8.7 |
注:CR = 亲密关系者,S = 陌生人。总计表示小程度、一定程度、高度和非常高程度的总和。
表2显示了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自报伤害的重叠情况。超过一半(55.7%)的人未报告因他人物质使用而遭受任何伤害。仅因他人酒精使用而遭受伤害的情况最为常见(14.5%),其次是仅因他人吸烟而遭受伤害(8.8%),以及因他人酒精和香烟使用而遭受伤害(7.4%)。报告因他人使用三种物质均遭受伤害的比例为6.4%。
表2 亲密关系者与陌生人物质使用造成伤害的综合估计中的重叠。
| 组 | 酒精 | 香烟 | 非法药物 | 每组中的N | 比例(%) |
|---|---|---|---|---|---|
| 1. | 0 | 0 | 0 | 1891 | 55.7 |
| 2. | 1 | 0 | 0 | 493 | 14.5 |
| 3. | 0 | 1 | 0 | 299 | 8.8 |
| 4. | 0 | 0 | 1 | 73 | 2.1 |
| 5. | 1 | 0 | 1 | 136 | 4.0 |
| 6. | 1 | 1 | 0 | 252 | 7.4 |
| 7. | 0 | 1 | 1 | 35 | 1.0 |
| 8. | 1 | 1 | 1 | 216 | 6.4 |
| 总计 | 3395 | 100 |
他人药物使用造成伤害的相关因素
表3显示,女性自报来自亲密关系者酒精使用的伤害明显比男性更常见。来自亲密关系者的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造成的伤害,以及来自陌生人三种物质使用的伤害更为常见于年轻参与者中。此外,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的伤害,以及来自陌生人吸烟在独居者中更为普遍。具有高教育水平的参与者中,有更大比例的人报告受到陌生人吸烟的伤害。最后,他人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造成的伤害随着自身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频率的增加而增加,而他人吸烟造成的伤害则随着自身吸烟频率的增加而减少。
表3. 根据人口统计学特征和自身物质使用情况(最低N)报告的过去12个月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物质使用的自报伤害(%)。加权数据。
| 自报他人使用造成的伤害 | ||||||
|---|---|---|---|---|---|---|
| 酒精 | 香烟 | 非法药物 | ||||
| CR | S | CR | S | CR | S | |
| 性别a *** | ns | ns | ns | ns | ns | |
| 男性 (N = 1738) | 22.3 | 16.2 | 17.9 | 13.4 | 9.4 | 8.6 |
| 女性 (N = 1649) | 29.0 | 17.6 | 18.7 | 14.7 | 9.7 | 8.8 |
| Ageb * | *** | ns | * | *** | ** | |
| 16‐24岁 (N = 633) | 27.6 | 23.0 | 20.0 | 16.2 | 13.6 | 9.2 |
| 25‐34岁 (N = 658) | 27.3 | 20.6 | 20.0 | 15.8 | 12.1 | 12.0 |
| 35‐44岁 (N = 750) | 27.0 | 15.3 | 18.0 | 14.4 | 7.7 | 9.2 |
| 45‐54岁 (N = 718) | 24.7 | 13.9 | 17.1 | 13.1 | 8.5 | 7.0 |
| 55‐64岁 (N = 627) | 21.0 | 11.8 | 16.1 | 10.7 | 6.0 | 6.1 |
| 伴侣状况c * | ** | ns | * | *** | ** | |
| 与伴侣同住 (N = 2257) | 24.5 | 15.3 | 17.4 | 13.1 | 7.5 | 7.7 |
| 不与伴侣同住 (N = 1128) | 27.8 | 20.0 | 20.0 | 15.1 | 13.6 | 10.7 |
| 有子女d ns | ns | ns | ns | ns | ns | |
| 无子女 (N = 1239) | 24.5 | 17.4 | 16.3 | 12.8 | 9.0 | 7.0 |
| 有子女 (N = 1574) | 25.4 | 15.0 | 18.5 | 14.3 | 7.9 | 8.6 |
| 教育e ns | ns | ** | ns | ns | ||
| 高 (N = 1237) | 25.8 | 17.8 | 16.6 | 16.3 | 8.6 | 8.9 |
| 低 (N = 2107) | 25.6 | 16.5 | 19.2 | 12.6 | 9.9 | 8.6 |
| 饮酒频率f ** | *** | – | – | – | – | |
| 无 (N = 469) | 19.8 | 12.8 | – | – | – | – |
| 几天 (N = 752) | 23.8 | 12.9 | – | – | – | – |
| 每月 (N = 921) | 25.3 | 18.7 | – | – | – | – |
| 每周 (N = 704) | 28.3 | 17.9 | – | – | – | – |
| 2þ周 (N = 541) | 29.7 | 21.4 | – | – | – | – |
| 醉酒频率g *** | *** | – | – | – | – | |
| 无 (N = 1250) | 21.8 | 13.9 | – | – | – | – |
| 几天 (N = 1419) | 28.3 | 18.3 | – | – | – | – |
| 每月 (N = 309) | 31.6 | 22.0 | – | – | – | – |
| 每周þ (N = 97) | 38.8 | 32.0 | – | – | – | – |
| 吸烟频率h | * | *** | – | – | – | |
| 从不 (N = 2653) | – | – | 19.0 | 15.9 | – | – |
| 偶尔 (N = 312) | – | – | 18.3 | 11.5 | – | – |
| 每天 (N = 426) | – | – | 13.4 | 4.7 | – | – |
| 非法药物使用i | – | – | *** | *** | ||
| 否 (N = 3258) | – | – | – | – | 8.7 | 8.2 |
| 是 (N = 134) | – | – | – | – | 29.9 | 20.3 |
注:CR = 亲密关系者,S = 陌生人,ns = 不显著。a性别: 0 = 男性。 b年龄: 0 = 16–24岁。 c伴侣状况: 0 = 与伴侣同住。 d有子女: 0 = 无子女。 e教育水平: 0 = 高等教育。 f醉酒频率: 0 = 从不。 g吸烟频率: 0 = 从不。 h非法药物使用:0 = 从不。 i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物质使用的综合伤害估计。*p < 0.05。**p < 0.01。***p < 0.001。
逻辑回归分析(表4)显示,在调整了其他人口统计学变量和自身物质使用后,女性报告来自亲密关系者的酒精和吸烟伤害的患病率显著高于男性。女性也更有可能经历了陌生人饮酒造成的伤害。较年轻的受访者比年长的受访者更有可能报告来自陌生人使用三种物质的伤害。与非父母相比,父母经历陌生人饮酒造成伤害的可能性较低。报告他人酒精使用和非法药物使用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分别随着自己酒精使用和非法药物使用的增加而显著增加。吸烟方面则呈现出相反的模式:随着自己吸烟频率的增加,报告他人吸烟造成伤害的可能性降低。最后,报告他人使用三种物质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在女性中显著高于男性,以及在使用非法药物的个体中。
表4. 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物质使用的自报伤害的相关因素。二元逻辑回归分析,调整后的比值比。未加权数据。
| 酒精 | 香烟 | 非法药物 | 全部三个物质i | ||||
|---|---|---|---|---|---|---|---|
| CR | S | CR | S | CR | S | ||
| N | 2567 | 2565 | 2822 | 2822 | 2822 | 2820 | 2568 |
| 性别a | 1.68*** | 1.28* | 1.25* | 1.16 | 1.12 | 1.11 | 1.53* |
| Ageb | |||||||
| 25‐34岁 | 1.35 | 1.13 | 0.99 | 0.90 | 1.24 | 1.75* | 1.73 |
| 35‐44岁 | 1.29 | 0.96 | 0.84 | 0.84 | 0.80 | 1.65 | 1.04 |
| 45‐54岁 | 1.14 | 0.74 | 0.83 | 0.79 | 0.89 | 1.22 | 1.17 |
| 55‐64岁 | 0.96 | 0.56** | 0.75 | 0.57* | 0.60 | 0.98 | 0.76 |
| 伴侣状况c | 1.12 | 1.21 | 0.97 | 1.03 | 1.28 | 1.30 | 1.19 |
| 有子女d | 0.93 | 0.74* | 1.07 | 0.95 | 0.82 | 0.98 | 0.95 |
| 教育程度e | 1.01 | 0.90 | 1.24 | 0.81 | 0.96 | 0.95 | 0.93 |
| 频中率毒f | |||||||
| 几天 | 1.38** | 1.33* | – | – | – | – | 1.15 |
| 每月 | 2.30*** | 1.60* | – | – | – | – | 1.08 |
| 每周þ | 2.07* | 2.50** | – | – | – | – | 0.78 |
| 吸烟频率g | |||||||
| 偶尔 | – | – | 0.80 | 0.64* | – | – | 0.84 |
| 每天 | – | – | 0.62* | 0.22*** | – | – | 0.89 |
| 非法药物使用h | |||||||
| Yes | – | – | – | – | 3.26*** | 3.12*** | 2.34* |
注:CR = 亲密关系者,S = 陌生人。a性别: 0 = 男性。 b年龄: 0 = 16–24岁。 c伴侣状况: 0 = 与伴侣同住。 d有子女: 0 = 无子女。e教育水平: 0 = 高等教育。 f醉酒频率: 0 = 从不。 g吸烟频率: 0 = 从不。 h非法药物使用:0 = 从不。 i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物质使用的综合伤害估计。*p < 0.05。**p < 0.01。***p < 0.001。
讨论
本研究通过采用相同的测量方法,扩展了以往的研究,以估算来自他人对三种物质——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使用所造成的自报伤害的发生率及其重叠情况。我们还考察了施害者是谁,即受访者是否报告称更多地受到亲密关系者或陌生人物质使用的伤害,以及受害者是谁,即不同人口统计学群体之间的伤害发生率是否存在差异。第一,来自他人饮酒的自报伤害最为普遍,其次是他人吸烟。第二,报告来自亲密关系者物质使用所造成伤害的比例高于来自陌生人物质使用。第三,近一半的样本个体曾经历过至少一种物质的他人使用所带来的伤害。其中,仅经历他人饮酒造成伤害的情况最为常见,其次是仅经历他人吸烟造成伤害的人群。第四,女性和较年轻的参与者更有可能报告来自他人饮酒和吸烟的伤害,而父母则较不可能报告来自陌生人饮酒的伤害。第五,受访者自身的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与报告他人使用这些物质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增加相关。相反,自身吸烟频率的增加与报告他人吸烟造成伤害的可能性降低相关。最后,女性以及报告使用过非法药物的个体更有可能报告来自他人使用三种物质的伤害。
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的患病率与重叠
自报的他人酒精使用带来的伤害最为常见,表明伤害的患病率与酒精使用的患病率相对应。在挪威,关于特定物质使用情况的研究(拜,2018;桑多伊,2018;韦多伊,2018)较少。少数探讨他人使用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所造成伤害相对贡献的研究依赖于专家评估方法,并基于英国和荷兰的调查数据(纳特等人,2010;范阿姆斯特丹等人,2010)。本研究采用另一种方法论路径和背景,即利用来自挪威人口的自报调查数据来探讨这一问题。我们研究的结果与基于专家对伤害评估的研究发现一致,表明酒精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比例高于使用者自身的伤害。此外,拉姆斯特德及其同事(2014年)估算了瑞典人群中来自亲密关系者问题性物质使用的自报伤害患病率,结果也显示出与本研究相同的模式。在那些报告有亲密关系者存在问题性物质使用的人群中,最常见的是来自饮酒过量的亲密关系者的伤害(14.6%),其次是每日吸烟的亲密关系者(13.2%),以及使用非法药物的亲密关系者(2.8%)。这些发现也与另一项研究结果一致,该研究表明,他人的酒精使用比他人使用香烟和非法药物带来更多心理压力(莫安等人,2017年)。因此,尽管用于评估他人物质使用所造成伤害相对贡献的方法不同,但结果均指向同一方向——酒精对他人的伤害大于香烟和非法药物。
据我们所知,这是首项探讨因他人使用三种不同物质而导致伤害经历之间可能重叠的研究。此前一项关于对他人使用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的担忧重叠情况的研究发现,担忧的重叠程度较低,即2.7%的人报告了对他人使用三种物质的担忧(莫安等人,2017年)。而本研究表明,这种重叠程度略高,即6.4%的人报告了来自他人使用三种物质的伤害经历。然而,仅报告因他人饮酒和他人吸烟而受到伤害的情况更为常见。因此,本研究的结果表明,报告他人物质使用造成伤害的倾向在很大程度上是特定于某种物质的。
对于三种物质,报告来自亲密关系者的使用造成的伤害的受访者比例均高于来自陌生人使用的伤害。这些发现与以往研究一致,即亲密关系者的酒精使用(Karriker‐Jaffe、Li和Greenfield,2018)和非法药物使用(梅尔贝里等人,2011)比陌生人的使用造成更多伤害。这似乎是合理的,因为重要他人比较疏远的关系更可能影响个体的思想和行为(例如,Ajzen,1991;莫安等人,2017年)。
他人药物使用造成伤害的相关因素
女性和年轻参与者更有可能报告因他人饮酒和吸烟而受到伤害。这一结果与以往的研究一致,即女性因亲密关系者的饮酒行为而承受更大的伤害负担(拉斯莱特等人,2011;拉姆斯特德等人,2015;斯坦斯比等人,2018)。在本研究中,我们还发现,与男性相比,女性更常报告受到陌生人饮酒的伤害。此外,年轻人比老年人更常报告因他人饮酒而受到伤害;这一发现也与以往研究的结果相符(拉斯莱特等人,2011;拉姆斯特德等人,2015)。尽管过去几十年中吸烟流行率的性别差异已有所缩小,但在较年长的群体中,吸烟的男性比例仍较高。因此,相较于男性,更多女性可能因伴侣吸烟而受到负面影响。近年来挪威吸烟流行率的急剧下降(加特纳等,2016)可能导致年轻人对吸烟的容忍度降低,因为他们总体上接触吸烟者和吸烟行为的经验较少。虽然梅尔贝格及其同事(2011)未发现因他人非法药物使用而遭受伤害在年龄上的差异,但本研究表明,年轻人报告来自陌生人非法药物使用的伤害多于年长个体。这一发现的可能解释是近年来挪威非法药物使用的增加,显示有更多年轻成年人报告使用大麻以及少量摇头丸/MDMA(桑多伊,2018)。
本研究的结果与近期一项研究的发现一致,该研究显示父母身份与来自亲密关系者饮酒的自我报告伤害之间无关联(Ramstedt 等人,2015)。然而,本研究表明,报告遭受陌生人饮酒造成伤害的父母显著少于非父母。父母可能比非父母较少光顾酒吧等持证经营场所。此外,在持证经营场所饮酒与经历他人饮酒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增加相关,相比在自己家中、他人家中或户外饮酒更为明显(Moan 等人,2019)。在控制其他人口统计学变量和自身物质使用的情况下,伴侣状况和教育水平与报告来自他人使用三种物质中的任何一种所造成的伤害均无显著关联。这些发现与以往关于他人酒精使用(Ramstedt 等人,2015)和非法药物使用(梅尔贝里等人,2011)造成伤害的研究结果一致。
受访者的自身物质使用与自报来自他人使用的伤害密切相关,但不同物质之间的关联存在差异。虽然来自他人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的伤害发生率随着自身使用量的增加而上升,但受访者报告的来自他人吸烟的伤害发生率却随着自身吸烟量的增加而下降。研究结果表明,吸烟者对他人吸烟及吸烟行为整体上更为容忍,这一假设已在多项研究中得到实证支持(例如,卡莱塔、波兰斯卡、沃伊特西亚克和萨特科,2017;Salgado, Mejía, Kaplan, & P´rez‐Stable,2017)。此外,可以合理假设经常使用酒精和非法药物的人通常会与他人一起使用(拜等人,2013)。这可能会增加因他人物质使用而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最后,以往研究表明,与他人使用香烟相比,他人使用酒精和非法药物带来的社会后果更多(纳特等人,2010;范阿姆斯特丹等人,2010)。
女性比男性更容易经历他人使用三种物质带来的伤害,这反映了物质特异性分析中发现的模式。因此,越来越多的实证证据表明,女性承受着更大的他人物质使用所带来的伤害负担(拉斯莱特等人,2011;Ram‐ stedt 等人,2015;斯坦斯比等人,2018)。然而,也可能是因为女性对物质使用的容忍度较低,且报告伤害的阈值低于男性。一项研究指出,女性对饮酒的态度比男性更为保守(Schef‐ fels 等人,2016)。不过,关于这一问题仍需进一步研究才能得出明确结论。最后,结果表明,报告自己使用非法药物的受访者,其报告他人使用三种物质带来伤害的可能性显著更高。这一发现的一个可能解释是,与大多数使用酒精的人口(拜,2018)相比,使用非法药物的个体群体相对较小(桑多伊,2018),更可能参与其他高风险行为,如频繁饮酒和每天吸烟。
方法论的考量及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这项研究的优势在于其基于全国调查,并包含了他人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使用所造成伤害的可比性伤害测量,以及施害者和受害者的测量。然而,一些局限性值得注意。自报伤害的患病率来自他人物质使用可能被低估了,因为最频繁的使用者(他们或许也更有可能受到他人物质使用的伤害)参与调查的可能性较低(约翰逊,2014)。另一种可能导致伤害被低估的原因是使用了伤害的总体衡量指标。人们倾向于记住最突出和最严重的事件(特沃斯基和卡尼曼,1973),而不太可能记住他们可能经历过的全部伤害范围。然而,大多数报告因他人物质使用而遭受伤害的人所经历的伤害程度较小,这表明较轻微的事件也被包括在内。
自报的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可能存在偏倚,尤其是当受害者报告来自陌生人的伤害时,因为被认定为“造成伤害的饮酒者”的人可能处于酒精影响下、同时受酒精和非法药物影响,或两者皆无(参见例如罗斯沃,2015 的讨论)。本研究表明,较大比例的受访者报告经历了来自亲密关系者物质使用的伤害。报告来自陌生人物质使用的伤害患病率相对较低,这与以往研究的结果一致(例如拉斯莱特等人,2011),但可能存在低估或高估的情况。为了获得更可靠的测量,未来的调查研究应力求从施害者和受害者双方收集相关数据。
此外,未来研究将受益于明确他人使用三种物质所带来的危害,最好采用定性方法来识别重要危害(如身体的、心理的),然后通过调查研究已识别危害的患病率(有关结合调查数据和定性数据的研究示例,参见曼顿、麦克莱恩、拉斯莱特和罗姆,2014;舍费尔斯等人,2016)。
此外,为了检验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自报伤害对健康的可能影响,可以将调查数据与关于抑郁、焦虑和病假等与健康相关结果以及物质使用问题的登记数据相结合(伦德等人,2015;罗斯沃,2015;罗斯沃和拉姆斯特德,2016)。提供关于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影响的准确估计,对于全面了解社会中物质使用所导致的伤害至关重要。例如,在全球疾病负担估计(Forouzanfar 等,2016)中,仅包含了少数几项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测量指标,即被动吸烟、产前酒精暴露、酒后驾驶和与酒精相关的暴力。因此,物质使用所造成的伤害很可能被低估了。
未来研究的另一个关注问题是,探讨在他人酒精使用、吸烟和非法药物使用所导致的自报伤害严重程度不同的个体之间是否存在系统性差异。为了更好地理解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物质使用的伤害经历之间的差异,未来研究还应考察来自这些组别的伤害的严重程度以及伤害发生率,并分析来自亲密关系者和陌生人的物质使用中最常经历的具体危害类型。此外,在本研究中,来自亲密关系者的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指的是“……你的家庭成员、女友/男友或你认识的其他人”。虽然家庭成员和伴侣通常代表亲密关系者,但“你认识的其他人”是否属于亲密关系者则较不明确。因此,为了更详细地了解作为伤害实施者的亲密关系者,未来研究应采用相应的问题设计,以便分析不同亲密关系者组别(如家庭成员、伴侣等)所造成伤害的相对贡献。
最后,为了更好地理解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自报伤害中的群体差异,未来研究应考虑纳入其他可能的相关因素,例如对他人饮酒、吸烟和非法药物使用的容忍度。
结论与意义
这项研究通过估算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扩展了以往的相关研究。三种物质(酒精、香烟和非法药物)使用造成的自报伤害的患病率及重叠情况。研究结果与专家对物质使用造成伤害的评估结果一致,即一般人群报告称,他人酒精使用带来的伤害最多。近一半受访者表示曾因他人使用至少一种物质而受到伤害,其中仅因他人酒精使用而受到伤害的情况最为常见。因此,若干预措施聚焦于酒精使用,可能更有效地预防他人物质使用造成的伤害。对于所有三种物质,来自亲密关系者使用的伤害比来自陌生人使用的伤害更为常见,这表明应特别关注亲密关系者的物质使用。此外,在未来研究以及制定预防他人物质使用造成伤害的干预措施时,还应考虑年轻人和女性更常报告因他人酒精和吸烟而受到伤害这一发现。
数据可用性
当前研究使用的数据可根据合理要求向通讯作者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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