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lab:捕获鼠标点击
控制对鼠标点击进行响应的属性
有两个属性可以确定对象是否及如何响应鼠标点击:
PickableParts - 确定对象是否捕获鼠标点击
HitTest - 确定对象是否响应鼠标点击或将其传递给最近的前代。
对象在层次结构中传递点击,直到有对象对其响应。
对鼠标点击的响应编程
当对象捕获并响应鼠标点击时,该对象执行以下操作:
执行鼠标按下函数以响应鼠标左击操作 - 如果对象为 ButtonDownFcn 属性定义了回调,那么 MATLAB® 执行此回调。
显示上下文菜单以响应鼠标右键点击 - 如果对象使用 ContextMenu 属性定义了上下文菜单,那么 MATLAB 调用上下文菜单。
组合使用 PickablePart/HitTest 值
使用 PickableParts 和 HitTest 属性实现以下行为:
被点击的对象捕获鼠标点击,并以按钮按下回调或上下文菜单响应。
被点击的对象捕获鼠标点击,并将鼠标点击传递给它的一个前代,该前代以按钮按下回调或上下文菜单响应。
被点击的对象未捕获鼠标点击。鼠标点击可能由被点击对象背后的对象捕获。
下表总结了基于属性值的鼠标点击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