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开发环境为: PL/SQL Developer Version 7.1.1.1339
Oracle 包变量的使用:
在 PL/SQL Developer 新建Trigger后在包体定义为私有变量,包头为公共变量。
在一个事务中,包就像一个class的一个实例,包变量为实例变量。
使用:
事务begin
在包中初始话包变量,如guid
操作一批数据(执行一条sql)
(数据表中触发器会记录修改的数据到变更表【以批号和序号为主键】中,以刚初始化的包变量guid和递增的序号来为主键)
以包的包变量,如guid从变更表中取出刚才变动的数据
事务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