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技术:现状、频谱管理与未来发展
1. 欧洲标准化体系
无人机需要无线电系统来实现与飞行员的通信。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的216号指令仅适用于重量超过150千克的无人机,且仅用于控制和非有效载荷通信。在欧洲经济区(包括所有欧盟国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冰岛),重量达150千克的无人机上的无线电设备需要符合R&TTE(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和EMC(电磁兼容性)指令的基本要求,用于命令和控制通信。所有无人机的纯有效载荷通信也需符合这些指令。到2016年6月,R&TTE指令将被RED(无线电设备指令)取代。制造商和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无人机在投放市场前符合相关要求。若无人机符合基本要求,则必须在无人机上,或最终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贴上CE标志,并发布合格声明。
2. 监管与合规
2.1 频率使用
无人机使用频率可能会因多种原因造成有害干扰:
- 从欧盟以外购买并在欧洲使用的无人机,可能会使用欧洲用于其他用途的频率,从而干扰其他使用。
- 使用特定频率需要许可证,因为其他用户也在使用这些频率。若未颁发许可证,则未进行规划,可能会发生干扰。
- 发射设备的组合可能会无意中造成干扰。
- 无人机中的无线电设备可能会出现故障。
- 使用高发射功率可能不符合规定。
当收到干扰报告时,国家监管机构(NRA)可能会展开监测以解决问题。由于无人机飞行时间相对较短,在调查干扰报告时,干扰可能已经停止。在严重情况下,若干扰再次出现,可能会处以行政罚款。
2.2 电子设备
国家监管机构负责核实无线电设备是否符合R&TTE和EMC指令。在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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