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光伏国家与地区支持计划解析
1. 引言
20 世纪最后十年,光伏(PV)前景发生了巨大变化。曾经作为主要用于偏远地区的边缘技术,如今已成为建筑环境中分布式发电的关键技术。预计在 2020 年左右,住宅用户使用光伏电力有望与传统电网电力实现成本持平。从 20 世纪 80 年代主要侧重于研发,到 90 年代经合组织(OECD)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转向市场开发与应用,光伏发展重点出现了明显转变。国家和欧洲层面都制定了目标、支持体系和光伏计划,例如欧盟可再生能源白皮书就提出到 2010 年在欧盟安装 3000 兆瓦光伏系统的目标。越来越多的国家项目参与到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的融资中。
2. 光伏支持体系的基本原理
能源价格往往不能反映其对社会的全部成本,因为价格没有或没有完全考虑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环境及社会的影响。这些外部成本应纳入能源价格,以确保能源选择和使用量的决策能考虑到所有相关成本。实际上,政府通过监管、税收、激励措施、可交易排放许可证和补偿成本等间接方式,将能源相关的外部成本纳入考量。
2001 年,委员会采用了新的环境国家援助框架,首次认可了可再生能源相对于传统能源所避免成本的内部化可能性。在缺乏旨在将外部成本完全内部化或改善能源需求管理的政策框架时,低价可能会抑制节能并鼓励能源消费。如今逻辑正在改变,以往被视为“补贴”的财政支持,正逐渐转变为“补偿成本”,即由于能源价格未反映全部成本,可再生能源应得的成本补偿。
3. 欧洲现有的支持体系
3.1 RES 指令
为克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障碍并建立稳定的发展环境,欧盟委员会制定了一项指令,这是欧盟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份额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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