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
前言:在对ORACLE和SAP的核心模块功能全面解读的基础上,给出大型ERP设计的建议-业务与功能指引,企业选型、开发大型ERP软件的公司和ERP顾问可以参考。模块包括财务、计划与制造、供应链、项目及设备(MRO),初步预计涉及大约500个以上功能点,最终会形成大型ERP核心模块的比较完整的功能框架体系.
发出商品是指销售的商品已发出但还没确认收入从而不能结转销售成本的在途存货,常见的情况是贸易条款为目的地交货,当月发出的商品当月客户还没有收到货物。
SAP/ORACLE持续了很多年的解决方案是在销售订单/订单行要求客户确认收货才能完成交付,客户确认交付完成之后才能确认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对于要求客户交付确认的订单行,发货确认后做销售出库,但是会计凭证是: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客户确认后,做开票和收入确认,同时创建会计凭证结转销售成本。这种情形适用于集团外部客户。
还有一种做法是销售发货确认时做转库操作,从库存商品转在途库存(在途库存对应发出商品科目),客户确认后再从在途仓库做销售出库,从发出商品转销售成本。
集团内部交易必须使用在途库存模式,原因有二:一是集团内部交易无论何时不论从库存角度,还是从财务角度,任何时点交易的库存不能消失,否则在消失的时点查询集团总库存数据是错的;二是从MRP运算角度,如果发货方销售订单已出库,库存又消失,但买方的采购订单需求尚未满足,此时运行MRP会重新创建卖方的生产计划。后续在内部交易中还会提及。
我只建议这两种方法,对集团外部客户也可以使用在途库存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