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效果,经过充分研讨论证, CNAS秘书处决定调整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申请及评审资料提交方式。在业务系统已实现结构化功能的基础上,将部分资料提交方式由纸质改为电子版,详见附件1。实验室和评审组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应做到真实、可追溯,确保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具备同样法律效力。上述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CNAS认可申请书审查要点
1、申请书正文,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实验室声明”页公章、签字齐全并符合要求;
2)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
3)申请认可的实验室名称符合规定。
2、申请书附表,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申请的授权签字人资质与认可准则及其在相应领域应用说明和CNAS-CL01-G001的符合性,是否有足够的技术工作背景支撑。
2)实验室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
3)申请认可的检测/校准能力的填写符合CNAS-EL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及相应领域能力表述说明的要求,有相应检测/校准经历支撑。
4)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属性满足认可要求。
5)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溯源的信息。
6)从事的内部校准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
7)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的符合性。
8)认可准则及其在特殊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适用时)填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3、实验室申请书附件中的资料审查:
1)提供的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
2)实验室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a.法人营业执照应在其有效期内。即将过期的文件应在过期前补充
软件测试CNAS认证资料提交方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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