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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社会,欠钱的都是大爷,债务纠纷也普遍存在。解决这一纠纷的途径,无非是两种。一是私下协商解决,但前提是双方意见一致,不然一方要现在拿钱,一方要延期还款同样解决不了问题。再者就是走法律的途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来保护自身的的权益,但是法院执行难也是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到底是什么导致了法院的执行难呢?

其实法院的执行难又分两种,一为“执行难”,二为“执行不能”。
“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举个例子来说,A为债权人,B为债务人。A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B还是拒接还款,并且存在恶意转移其名下资产,导致执行人员不能完成执行情况。故法院会存在“执行难”的情况。

“执行不能”是指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同样A为债权人,B为债务人。B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则会导致法院“执行不能”。或者是,B意外丧失劳动力,更是无任何财产可执行,A更是拿不到欠款。

归根结底,一切源于一个字“钱”,但是有借有还,就不会存在债务纠纷。有借无还必然存在债务纠纷。而债务纠纷的源头则是债务人的“钱”。法院出现“执行难”的情况也是因为债务人有钱不还。这些债务人是真的惹不起,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这些个债务人是为了钱啥都不要了。重的不说,就说说那些赖账的。干嘛呀,有钱还不还。买房买车有的是钱,一提到还钱就开始哭穷了。再说说那些个上门催债被打被杀的,欠债还钱本就是天经地义,还不起就不该借,到头来害人害己!

债权人要是遇到“执行不能”的案件,那么小编可以告诉你,法院这条路,你恐怕是走不通了。债务人有财产还好,还有还钱得可能。这债务人名下无任何资产,或者是债务人已经丧失劳动力的,小编估计,这钱,这辈子怕是要不回来了!

法院每天很忙的,案子那么多,法官就那几个,像这种执行了又没有结果的案子就不要去麻烦法官大人了。债权人要不到债可以找其他人要啊,当然我说的不是那些个催收公司。债权人可以将自己手上的债权转让啊,自己坐在家里数钱,让其他人去要不是挺好吗!
本文探讨了法院在处理债务纠纷时面临的“执行难”与“执行不能”问题,分析了债务人逃避责任的原因,以及债权人面对这种情况时的可能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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