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建模中的类、属性与数据类型解析
1. 类与对象的关系
在信息建模里,“实例”的反向概念是“类型”。例如,若图中对象 p 的类型是“Person”,这和说对象 p 是“Person”类的一个实例是同一回事,只是表述方式不同。
在实例化方面,有两条重要规则:
- 每个对象只能有一个且唯一的类作为其类型。对象不能没有类型类,也不能有多个类型类。若要描述一个看似兼具多种事物特征的对象,不能简单说它是多个类的实例,而应在模型中创建一个能涵盖这种特殊混合情况的类。就像计算器手表,不能用一个既是“Calculator”类又是“Watch”类实例的对象来建模,而应将其建模为“CalculatorWatch”类的实例。
- 对象的类型类不能随时间变化。一旦一个对象被创建为某个特定类型类的实例,这种关系就固定了。因为类用于捕捉世界中的基本类别,对象则依据基本特征来描述实体,而非附属或偶然特征。所以,如果模型设计良好,很少需要将对象从一个类型转换到另一个类型。若有此需求或可能性,就需要修订类以及对模型范围的整体概念化。
此外,在图中,对象和类的表示有一定特点。比如对象 b 和 c 都是“Book”类的实例,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实例化箭头。但实例化箭头和对象框内的类名存在冗余,它们表达的是相同信息,所以必须保持一致。在实际应用中,除非是出于教育目的或强调对象是类的实例,很少会看到对象和类同时出现在一个图中。通常,类在类图中表示,对象在对象图中表示。此时,冗余就消失了,描述对象类型的唯一方式是在对象框顶部使用类名作为对象特征的一部分。
2. 类的基本概念
类是代表相关事物类别的模型元素,具有以下特点:
- 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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