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概况
第一条:会议主持人,专门负责宣布开会制度,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但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
第二条: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个明确的动议:“动议,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动议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行动建议。
第三条:发言前要举手,谁先举手谁先优先发言,但要得到主持人的允许后才可以发言。发言要起立,别人发言时,不能打断。没有回答问题者或者回答问题少者优先于回答问题多者。
第四条:尽可能对着主持人说话,避免不同意见者之间面对面发言。
第五条:每人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两分钟。对同一动议发言每人不得超过两次,或者大家现场规定。
第六条:讨论问题不能跑题,主持人可以打断跑题发言。
第七条:主持人打断违规发言的人,被打断的人应当中止发言。
第八条:主持人应尽可能的让意见相反的双方得到轮流发言的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九条:发言人应首先表明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第十条: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只能就事论事。
第十一条:只有主持人才可以提请表决。只能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没有人想再发言,才能提请表决。如果主持人有表决权,应该最后表决,防止爆粗腿。
第十二条:主持人应先请赞成方举手,再请反对方举手。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
第十三条:当赞成方多于反对方,动议通过。平局等于没通过。
总结思想
一:首先是要分享的人员讲述完毕后,在开始动议,期间不可有人打扰,如果讲述人申请中途可以提出动议,则可以开始动议。二:以后如果有需要提出各种的制度或者类似于活动的主题,可以提出开会时间来共同探讨这个的举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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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则解析
1.当遇到权益问题,必须有其他人的权益时可以发表
3.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安排会议,比如先定的三点的会议,然后定义两点又会,然后定义四点会议。如果两点会议没有完,选择暂停时间推迟然后开三点的会议,四点时候开完三点会议,然后继续两点会议,四点的会议如果很重要必须投票决定,如果多数同意就开四点会议,不然四点会议将推迟。
4.暂缓规则:得到三分之二的票才可将本次会议暂缓,
5.最重要的开会不能有感情色彩,每个议员都是不可避免的独体不能被任何人代替
6.每次的活动必须全票通过才可进行定性,并且如果有人因为原因不通过则需要讲述人解明原因或者修改条例使此人通过
7.每个人不能强加给一个人职位,当另一个人表示沉默时则表示接受了此职位,并要履行指责,并且不能以辞职来解除对职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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