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是美国首部关于消费者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全面立法,其重要性不亚于欧盟的GDPR。根据CCPA的规定,消费者主要拥有知情权、访问权、删除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个人诉讼权六大权利。
知情权
消费者有权要求企业告知其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信息来源、具体内容、用途以及第三方处理机构等。企业应在其隐私条款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以上信息,否则其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便视为不合规。

微软隐私政策中关于知情权的条款
来源:微软官网
访问权
消费者有权要求企业免费提供其收集、处理过的个人信息。这意味着消费者可自行获取企业处理过的个人数据,并以一种简便的方式对个人数据进行自我管理和重复利用。访问权强化了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的利用和控制,有利于信息流通和共享,打破平台的数据垄断。

来源:Twitter官网
CCPA规定,消费者需自行向企业发送请求以获取个人信息,企业只有在核实消费者请求后,方可通过邮寄或电子的方式传送给消费者。此外,企业应以轻便、易于使用的格式发送个人信息,而不应给消费者在二次利用时造成阻碍。
访问权的落地可为实际生活带来许多便利。例如,在疫情期间,出于属地管控要求,居民在跨省流动时被要求申请当地的健康码,在此期间往往会重复填写个人信息,造成用户体验上的不便。如果居民能在首次申请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赋予消费者知情权、访问权、删除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个人诉讼权。企业需确保合规,消费者可要求企业告知信息收集详情、提供个人信息副本、删除信息,并有权拒绝个人信息出售。同时,企业不得因消费者行使权利而歧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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