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子类对象中会持有一个隐藏的或者说默认的父类对象? 我以为继承是编译器自动将父类的属性或者方法直接自动帮忙编写进入到子类中,这样子类自动拥有了父类的方法和属性
你的理解部分正确,但有重要的偏差。让我来帮你澄清:
一、关于“子类对象持有隐藏/默认父类对象”
• 错误: 子类对象并不持有一个“隐藏的父类对象”实例(instance)。子类对象就是一个单独的对象。
• 正确: 子类对象在其自身的内存空间内,包含了父类声明的所有实例变量(字段)。
◦ 内存布局: 当你创建一个 SubClass 对象 (new SubClass()) 时,在堆上分配的内存是一个连续的块。这个内存块的最前面一部分存放着 Object 类定义的实例变量,接着是其直接父类定义的实例变量(如果有的话),再接着是祖父类(如果有的话)...直到最后才是 SubClass 自身定义的实例变量。
◦ 单一性: 这整个内存块就是一个 SubClass 对象。它不是 ParentClass 对象。它也不包含一个独立的、完整的 ParentClass 对象。
◦ super 关键字: super 关键字并不是指向一个独立的父类对象。它只是一个语法糖,用于在编译器和JVM层面明确告诉它:“现在请你把这个对象的内存块看作是父类的一部分”或“请你去访问/调用定义在我父类那部分内存空间里的字段/方法”。它操作的内存块还是同一个子类对象的内存块。
◦ 示例:
class Parent {
int parentField = 10;
}
class Child extends Parent {
int childField = 20;
}
Child c = new Child();
对象 c 在堆上大致的内存布局(简化)可能是:
[Object Header] [Object-defined fields...] [parentField (int=10)] [childField (int=20)]
----------------------- Child Object (c) -------------------------
这整个内存区域都属于 Child 对象 c。parentField 是 Child 对象 c 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 Parent 对象。
二、关于“编译器自动将父类属性/方法写入子类”
• 错误: 编译器通常不会在物理上将父类的字节码或源代码复制粘贴到子类文件中(特殊情况如私有内部类的桥接方法等除外,不是指普通继承)。
• 正确: 继承是通过 JVM 的加载机制、内存布局和方法表(vtable) 在运行时动态实现的。
◦ 字段: 当加载 Child 类时,JVM 知道 Child 继承自 Parent(通过 extends 关键字),因此它知道 Child 对象需要为 Parent 中定义的字段分配空间。访问父类字段时,JVM 通过内存偏移量来定位对象内存块中属于父类的那部分数据。子类本身在编译后生成的 .class 文件中并不会包含父类字段的副本声明。
◦ 方法:
▪ 当加载 Child 类时,JVM 会构建 Child 自己的 vtable。vtable 的构建方式是在父类 vtable 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覆盖)或添加(新增),并不是将父类方法的字节码复制到 Child 类的方法区代码块中。
▪ 虚方法调用: 调用 c.someMethod():
1. JVM 查看对象 c (类型为 Child)。
2. 找到 Child 类的 vtable。
3. 在 vtable 中找到 someMethod 对应的表项(slot)。
4. 取出该表项中存储的方法指针(指向实际要执行的方法代码)。
5. 这个指针可能指向:
▪ Parent 类的 someMethod 实现(如果 Child 未重写)。
▪ Child 类的 someMethod 实现(如果 Child 已重写)。
6. 跳转到那个地址执行。
▪ 非虚方法调用 (private/static/final): 这些方法的调用地址在编译期就已经完全确定了,无需运行时查找 vtable。
为什么会有“自动拥有”的错觉?为什么构造函数必须首先调用父类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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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拥有”的错觉来源:
◦ 封装与抽象: 面向对象语言(如Java)通过继承机制提供了极高的抽象级别。从程序员使用子类的角度来看,不需要重新编写父类已有的功能(除非要重写),感觉就像是子类“自动拥有”了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编译器/JVM 的自动管理: 内存空间分配(包含父类字段)、方法表构建、方法查找调度等复杂工作都由编译器和JVM在背后默默完成。开发者只需关注 extends 关系即可使用父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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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函数优先调用父类的核心原因:
◦ 确保父类状态有效初始化: 子类对象的内存块包含了父类的状态(字段)。这些状态必须由父类自己的构造函数(Parent 类的 constructor)来负责初始化。只有父类构造函数最清楚如何正确初始化自己的字段(赋初值、申请资源、建立约束等)。◦ 维持对象状态的完整性: 在子类构造函数开始执行它自己的初始化逻辑(初始化子类字段)或执行其他操作(可能依赖于父类已初始化的状态)之前,必须确保对象内存块中属于父类的那部分状态已经是合法且一致的。否则,子类的操作可能建立在未定义或不安全的基础上(如访问未初始化的父类字段导致 NullPointerException)。
◦ 构建对象链: Java对象从根到叶的初始化过程必须有序。从 Object 到所有祖先,最后到子类本身。每个类在自己构造之前,必须先构造好自己的直接父类。这就像盖房子,必须先打好地基(Object),然后盖一楼(父类),最后才能盖二楼(子类)。你不能在没盖好一楼的情况下就跑去给二楼装修,因为二楼依赖一楼的结构稳固。
总结:
• 继承 ≠ 持有父类对象,继承 = 对象内存包含父类状态。
• 继承的实现 ≠ 编译器复制代码,实现 = JVM 运行时管理内存 + 方法表。
• 构造函数优先调用父类构造器的强制性 = 为了确保对象的父类部分得到正确初始化,为构建完整、安全、一致的对象状态打下坚实基础。 这是面向对象设计保证对象完整性和多态行为正确性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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