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法三十六计第三计-借刀杀人。

本文详细解析了兵法三十六计中的“借刀杀人”策略。通过历史典故,如子贡智退齐国、努尔哈赤与袁崇焕的对决,阐述如何利用敌我双方的矛盾,借助第三方力量来达到自身目的,同时避免直接冲突带来的损失。这一策略在现代商业竞争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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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

拆开来看

友未定:“友”指军事上的盟者,也即除敌、我两方之外的第三者中,可以一时结盟而借力的人、集团或国家。友未定,就是说盟友对主战的双方,尚持徘徊、观望的态度,其主意不明不定的情况。
《损》:
出自《易经·损》卦:“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孚,信用。元,大。贞,正。意即,取抑省之道去行事,只要有诚心,就会有大的吉利,没有错失,合于正道,这样行事就可一切如意。

又有《象》损卦:“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意指“损”与“益”的转化关系,借用盟友的力量去打击敌人,势必要使盟友受到损失,但盟友的损失正可以换得自己的利益。

是为了保存自己的实力而巧妙地利用矛盾的谋略。当敌方动向已明,就千方百计诱导态度暖昧的友方迅速出兵攻击敌方,自己的主力即可避免遭受损失。此计是根据《周易》六十四卦中《损》卦推演而得。”曰:损下益上,其通上行。”此卦认为,“损、益”,不可截然划分,二者相辅相成,充满辩证思想。此计谓借人之力攻击我方之敌,我方虽不可避免有小的损失,但可稳操胜券,大大得利。

借刀杀人,渔翁得利:

老话原是:河蚌相争,渔翁得利。
“河”,是我的敌人。
“蚌”,是我的朋友。

探源

借刀杀人:

春秋末期,齐简公派国书为大将,兴兵伐鲁。鲁国实力不敌齐国,形势危急。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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