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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
1.1 继承的概念
继承(inheritance)机制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的手段,它允许我们在保持原有类特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方法(成员函数)和属性(成员变量),这样产生新的类,称子类。继承呈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以前我们接触的函数层次的复用,继承是类设计层次的复用。
1.2 继承的定义
1.2.1 定义格式
下面我们看到Person是父类,也称作基类。Student是子类,也称作派生类。
1.2.2 继承父类成员访问方式的变化
类成员/继承方式 | public继承 | protected继承 | private继承 |
父类的public成员 | 子类的public成员 | 子类的public成员 | 子类的public成员 |
父类的protected成员 | 子类的protected成员 | 子类的protected成员 | 子类的protected成员 |
父类的private成员 | 在子类中不可见 | 在子类中不可见 | 在子类中不可见 |
(1).父类private成员在子类中无论以什么方式继承都是不可见的。在子类类内还是类外都不能访问父类的private,但是却继承下来了。
(2).父类private成员在子类中是不能被访问,如果父类成员不想在类外直接被访问,但需要在子类中能访问,就定义为protected。
(3).,父类的私有成员在子类都是不可见。父类的其他成员在子类的访问方式 == Min(成员在父类的访问限定符,继承方式),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
(4).在实际运用中一般使用都是public继承,几乎很少使用protetced/private继承,也不提倡使用
protetced/pr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