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及其声明
1.别名
2.声明时初始化
3.别名专享
4.引用不占空间
5.不能建立数组引用
“引用”作为函数参数有哪些特点
1.与传指针效果相同,但不用给形参分配存储单元,可读性强
2.与传一般变量和对象相比,不用给形参分配存储单元或调用拷贝构造函数
在什么时候需要使用“常引用”
既要利用引用提高程序的效率,又要保护传递给函数的数据不在函数中被改变.
常引用声明方式:const 类型标识符 &引用名=目标变量名;
string foo( );
void bar(string & s);
那么下面的表达式将是非法的:
bar(foo( ));
bar("hello world");
原因在于foo( )和"hello world"串都会产生一个临时对象,而在C++中,这些临时对象都是const类型的。因此上面的表达式就是试图将一个const类型的对象转换为非const类型,这是非法的。
引用型参数应该在能被定义为const的情况下,尽量定义为con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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