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原则 开-闭原则
设计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在设计之初,就应该考虑以后可能改动的点,尽量通过接口来定义行为,以后通过不同的实现类的多态性来扩展功能,不要直接去修改原有代码。
开闭原则是软件设计的总的原则,最关键一点是利用多态性,定义抽象类或者接口来实现核心逻辑。
接口要作为定义好的交互规范发挥作用。
里氏替换原则
父类出现的地方,一定可以使用子类来替换。
这里要求,子类在继承时,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子类只能去实现父类的接口,可以添加自己特有的方法,但是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反过来说,如果父类的一个方法可能会被子类重写,应该把这个方法设计为接口或者抽象方法。
如果子类覆盖了父类的非抽象方法,则调用父类该方法和调用子类该方法逻辑是不一样的,就不能进行替换了。
里氏替换提高了系统的健壮性和灵活性。
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主要的功能,不要将多个关联性不强的功能放到一个类。
对于比较臃肿的类应该果断拆分。一个类只有粒度够细,才能更多的得到复用。这就像是积木,越大的积木在变换的时候可用的地方越少。
依赖导致原则
避免实现类之间的依赖,应该都去依赖接口。
高层次的类不应该依赖低层次的具体实现类,应该依赖接口。
抽象类不应该去依赖具体类,都应该去依赖抽象。
核心是去依赖抽象,依赖接口,如果都去依赖了具体实现类,就难以通过多态性来实现开闭,不可避免的要去修改已有实现。
接口隔离原则
一个接口不要有超过一个的功能,接口的单一职责原则。
总之就是接口本身粒度要合理,不能一个接口干太多事情。使用的时候,使用多个接口去组合实现功能,避免使用大接口。
迪米特法则
一个类对其他类应该知道的越少越好,就是最小依赖。没有必要的暴露的接口就不要暴露,尽量将复杂的逻辑封装到自己内部。没有必要让外界知道的属性和方法,就不要暴露;没有必要依赖的其他类的属性和方法,就不要依赖。
高内聚,低耦合。
还有一个,合成复用原则
少用继承,多用组合。
继承是一种强的耦合,组合相对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