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财政概念和财政职能
1.1 复习笔记
一、财政概念
1.财政的基本含义和基本特征
(1)财政的基本含义
①“财政”一词的来源
②财政是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
财政是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这种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因而财政是一种国家或政府的经济行为。
国家:国家是政治权力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国家具有政治、社会和经济职能,而财政是为国家实施并实现其职能提供财力的,因而说财政是国家的经济行为或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无疑是正确的。
政府:政府是国家的执行机构和行政机关,国家是通过执行机构和行政机关来实施并实现其职能的,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最高权力机构产生,具体贯彻执行由最高权力机构制定的法律和通过的决议,并受最高权力机构的立法监督。
③简略的财政概念
从实际工作来看,财政是指政府的一个经济部门,即财政部门,它是政府的一个综合性部门,通过财政收支活动筹集和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政府的职能。
从经济学的意义来理解,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也可以理解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但这里的“分配”应理解为广义的分配,既包括生产要素的分配,也包括个人收入的分配。
(2)财政的基本特征
①公共性与阶级性
阶级性:国家历来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政府则是执行统治阶级意志的权力机构,因而财政既然是国家或政府的经济行为,那么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不言而喻的。
公共性:a.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前提的。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b.公与私是对应的。就财产而言,公与私是产权关系的界定问题;就行政管理或事务管理而言,则是社会分工问题。
②强制性与非直接偿还性
强制性:财政这种经济行为及其运行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