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中)
一、 面向对象之继承性
继承性的好处
减少代码的冗余,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便于功能的扩展。
为多态性的使用,提供了前提。
继承性的格式
class A extends B{}
A:子类、派生类、subclass
B:父类、超类、基类、superclass
体现:
一但子类A继承父类B以后,子类A中就获取了父类B中声明的所有的属性和方法。
特别的,父类中声明为private的属性或方法,子类继承父类以后,仍然认为获取了父类中私有的结构。
只是因为封装性的影响,使得子类不能直接调用父类的结构而已。
子类继承父类以后,还可以声明自己特有的属性或方法:实现功能的扩展。子类和父类的关系,不同于子集和集合的关系。
extends: 延展、扩展。
Java中关于继承性的规定
一个类可以被多个子类继承。
Java中的单继承性: 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子父类是相对的概念。
子类直接继承的父类,称为:直接父类。间接继承的父类称为:间接父类。
如果我们没有显式的声明一个类的父类的话,则此类继承于java.lang.Object类
所有Java类(除java.lang.Object类之外)都直接或间接的继承于java.lang.Object类
意外着,所有的java类具有java.lang.Object类声明的功能。
代码:(父类)
package com.atguigu.java;
public class Person{
String name;
private int age;
public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int age){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public void eat(){
System.out.println("吃饭");
sleep();
}
private void sleep(){
System.out.println("睡觉");
}
public int getAge() {
return age;
}
public void setAge(int age) {
this.age = age;
}
}
代码(子类):
package com.atguigu.java;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String name;
//int age;
String major;
public Student(){
}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int age,String major){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setAge(age);
this.major = major;
}
//public void eat(){
//System.out.println("吃饭");
//}
//
//public void sleep(){
//System.out.println("睡觉");
//}
public void study(){
System.out.println("学习");
}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name:" + name + ",age:" + getAge());
}
}
代码(测试类):
public class Extends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Person p1 = new Person();
//p1.age = 1;
p1.eat();
System.out.println("*****************");
Student s1 = new Student();
s1.eat();
//s1.sleep();
s1.name = "Tom";
s1.setAge(10);
System.out.println(s1.getAge());
s1.breath();
Creature c = new Creature();
System.out.println(c.toString());
}
}
二、方法的重写(override / overwrite)
重写说明
子类继承父类以后可以对父类中同名参数的方法,进行覆盖操作。
应用
重写以后当创建子类对象以后,通过子类对象调用子父类中的同名同参的方法是,实际执行的是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
重写的规定:
方法的声明: 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参列表) throw 异常的类型{
// 方法体
}
子类重写的方法的方法名和形参列表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方法名和形参列表相同
子类重写的方法的权限修饰符不小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权限修饰符
特殊情况: 子类不能重写父类中声明为private权限的方法
返回值类型: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void,则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只能是void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A类型,则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可以是A类或A类的子类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基本数据类型(比如double),则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必须是相同的基本数据类型(也必须是double)
子类重写的方法抛出的异常类型不大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抛出的异常类型
注意:
子类和父类中的同名听参数的方法要么都声明为非static的(考虑重写),要么都声明为static的(不是重写)。
三、super关键字的使用
super理解为:父类的
super可以用来调用:属性、方法、构造器
super的使用
super调用属性和方法
我们可以在子类的方法中或构造器中。通过使用"super.属性"和"super.方法"的方式,显式的调用父类中的属性或方法。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习惯省略"super."
特殊情况:当子类和父类中定义了同名的属性时,我们要想在子类中调用父类中声明的属性,则必须显式的使用"super.属性"的方式,表明调用的是父类中声明的属性。
特殊情况:当子类和父类中定义了同名的方法时,我们要想在子类中调用父类中声明的属方法,则必须显式的使用"super.方法"的方式,表明调用的是父类中声明的方法。
super调用构造器
我们可以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式的使用"super(形参列表)"的方式,调用父类中声明的指定的构造器。
"super(形参列表)"的使用,必须声明在子类构造器的首行。
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针对于"this(形参列表)“或“super(形参列表)”,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出现。
在构造器的首行,没有显式的声明"this(形参列表)“或"super(形参列表)”,则默认调用的是父类中空参的构造器:super()。
在类中的多个构造器中,至少有一个类的构造器中使用了"super(形参列表)”,调用父类中的构造器。
四、子类对象实例化的全过程
从结果上来看:(继承性)
子类继承父类以后,就获取了父类中声明的属性或方法。
创建子类的对象,在堆空间中,就会加载所有父类中声明的属性。
从过程上来看:
当我们通过子类的构造器创建子类对象时,我们一定会直接或间接的调用其父类的构造器,进而调用父类的父类的构造器…
直到调用了java.lang.Object类中空参的构造器为止,正因为加载过所有的父类的结构,所以才可以看到内存中有父类中结构,子类对象才可以考虑进行调用。
明确: 虽然创建子类对象时,调用了父类的构造器,但是自始至终就创建过一个对象,即为new的子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