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在构造函数中使用new时的注意事项

一、具体注意事项

(1)如果在构造函数中使用new来初始化指针成员,则应在析构函数中使用delete。

(2)new和delete必须相互兼容。new对应于delete,new[]对应于delete[]。

(3)如果有多个构造函数,则必须以相同的方式使用new,要么都带中括号,要么都不带。因为只有一个析构函数,所有的构造函数都必须与它兼容。然而,可以在一个析构函数中使用new初始化指针,而在另一个构造函数中将指针初始化为空(0或C++11中的nullptr),这是因为delete可以用于空指针(无论是带中括号还是不带中括号的new)。

注: NULL、0、nullptr,原先,空指针可以使用0或NULL来表示(在很多头文件中,NULL是一个被定义为0的符号常量)。C程序员通常使用NULL而不是0,以指出这是个指针,就像使用’\0’而不是0来表示空字符,以指出这是一个字符一样。然而C++传统上更喜欢使用0,而不是等价的NULL。但C++11提供了关键字nullptr,这是个更好的选择。

(4)应定义一个复制构造函数,通过深度复制将一个对象初始化为另一个对象。

(5)应当定义一个赋值运算符,通过深度复制将一个对象复制给另一个对象。

二、应该如何做与不应该如何做

2.1 定义的析构函数


                
<think>好的,我现在需要回答用户的问题:在C++中,构造函数内部实例化后如何在其他函数内使用。用户可能对C++构造函数和对象生命周期不太熟悉,需要详细解释。 首先,我要理解问题。构造函数内部实例化可能指的是在构造函数中创建一个对象实例。用户可能想问,如果在类的构造函数里创建了一个对象,如何在类的其他成员函数中使用这个对象。或者可能误解了实例化的概念,需要澄清。 接下来,我需要考虑几种可能的场景。比如,构造函数中动态分配内存创建对象,或者构造函数中创建局部对象。如果是局部对象,那么它在构造函数结束会被销毁,其他函数无法访问。如果是动态分配或用成员变量保存,则可以在其他函数中使用。 需要解释类成员变量的概念,说明如何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成员变量,这样其他成员函数就可以访问这些变量。可能用户没有正确地将对象保存为成员变量,导致无法在其他函数中使用。 另外,可能需要区分栈上分配和堆上分配的对象。如果使用new关键字在堆上创建,并用指针或智能指针管理,那么需要确保指针是类的成员变量,这样其他函数才能访问。 还需要注意对象的所有权和生命周期,避免悬挂指针或内存泄漏。比如,如果在构造函数new一个对象,在析构函数中delete,这样其他成员函数可以通过指针成员访问该对象。 可能用户遇到的情况是,在构造函数里创建了一个对象,但没有将其存储为成员变量,导致其他函数无法找到该对象。这候需要指导用户正确使用成员变量来保存实例化的对象。 总结步骤:1. 在类中声明成员变量(可以是对象、指针或智能指针);2. 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该成员变量;3. 在其他成员函数中通过成员变量访问该对象。 需要举例说明,比如使用普通成员变量、指针或unique_ptr的情况。同提醒注意事项,如内存管理、初始化顺序等。 可能还需要提到拷贝构造函数和赋值运算符的问题,如果成员变量是指针,需要注意深拷贝,避免浅拷贝导致的问题。 最后,确保语言通俗易懂,结构清晰,分点解释,并提供代码示例帮助理解。</think>在C++中,若要在构造函数内部实例化的对象能被其他成员函数使用,需通过**类成员变量**保存该对象的引用或指针。以下是具体实现方式及示例: --- ### 一、核心原理 1. **成员变量存储**:将构造函数中创建的对象保存为类的成员变量 2. **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对象生命周期覆盖类的其他成员函数调用段 --- ### 二、三种典型实现方式 #### 方式1:直接存储对象(栈内存) ```cpp class MyClass { private: std::string data; // 声明成员变量 public: MyClass() { data = "Initialized in constructor"; // 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 } void printData() { std::cout << data; // 其他成员函数使用成员变量 } }; ``` #### 方式2:使用原始指针(堆内存) ```cpp class MyClass { private: std::string* dataPtr; // 声明指针成员 public: MyClass() { dataPtr = new std::string("Dynamic data"); // 堆内存分配 } ~MyClass() { delete dataPtr; // 必须手动释放内存 } void showData() { if(dataPtr) std::cout << *dataPtr; } }; ``` #### 方式3:使用智能指针(推荐) ```cpp #include <memory> class MyClass { private: std::unique_ptr<std::string> smartPtr; // 声明智能指针成员 public: MyClass() : smartPtr(std::make_unique<std::string>("Smart data")) { // 初始化列表方式初始化 } void displayData() { if(smartPtr) std::cout << *smartPtr; } }; ``` --- ###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成员变量声明顺序**:成员变量初始化顺序与声明顺序一致,与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顺序无关 2. **内存管理**: - 原始指针需在析构函数中手动释放 - 智能指针(`unique_ptr`/`shared_ptr`)可自动管理内存 3. **访问控制**:成员变量建议声明为`private`,通过成员函数访问 4. **异常安全**:构造函数中分配资源需考虑异常处理 --- ### 四、错误用法示例 ```cpp // 错误!局部对象在构造函数结束后被销毁 class WrongExample { public: WrongExample() { std::string localObj = "Temporary"; } void tryAccess() { // localObj 已不存在,此处无法访问 } }; ``` --- ### 五、最佳实践建议 1. 优先使用**智能指针**管理动态分配的对象 2. 对需要复制的对象使用**值语义成员变量** 3. 涉及多态使用**基类指针/引用**存储 4. 复杂初始化建议使用**初始化列表** 通过正确使用成员变量存储构造函数创建的对象,即可在类的任何成员函数中安全访问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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