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6月份就开始给孩子忙户口的事情,今天刚刚拿到小区居委会的随父入户通知单。我上班后看工作不忙,赶紧打车从马甸跑到西三旗派出所,没想到他们不受理,说得到花园路派出所。我又打车到了花园路派出所。
总以为可以拿到准迁证了,没想到拿到的还是一张入户须知。
从6月份开始忙随父入户通知单的时候,被通知需要如下证件(必须是原件):
1、父亲身份证、户口本;
2、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小孩的户口页也在里面);
3、生育服务证;
4、孩子的出生证明;
5、母亲当地计划生育的婚育证明;
6、独生子女光荣证;
忙了近2个月,总算拿到随父入户通知单了,没想到还得过公安这个坎。我仔细看了一下公安方面给的入户须知,需要如下证件采纳办理准遣证(原件和A4复印件):
1、入户申请书(父亲书写,小孩父母同时签名);
2、父亲身份证、户口本;
3、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小孩的户口页也在里面);
4、生育服务证(必须是北京发的);
5、孩子的出生证明;
6、独生子女光荣证(必须是北京发的);
7、上面提到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8、大学毕业留北京的派遣证复印件加盖管档案的地方的公章;
9、房产证;
还好,俺孩子是婚后10个月以后生的,不然还得到指定的地方做亲子鉴定。
我问了一下,把这9样资料交上去最少1个月后,才能拿到准遣证。 为了凑够这些证件,我这2个月前后花了近1000大元,时间浪费的更甭提了。一切为了孩子,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