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封闭原则(OCP,Open Closed Principle)是所有面向对象原则的核心。
软件设计本身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封装变化、降低耦合,而开放封闭原则正是对这一目标的最直接体现。其他的设计原则,很多时候是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的。
例如以Liskov替换原则实现最佳的、正确的继承层次,就能保证不会违反开放封闭原则。
2、关于开放封闭原则,其核心的思想是:
软件实体应该是可扩展,而不可修改的。也就是说,对扩展是开放的,而对修改是封闭的。
3、因此,开放封闭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对扩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代码进行扩展,以适应新的情况。2)对修改封闭,意味着类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完成其工作,而不要对类进行任何修改。
4、实现开放封闭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相对稳定。
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所以对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对多态机制,可以实现对抽象体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新的扩展方法,所以对于扩展就是开放的。

本文深入探讨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开放封闭原则(OCP),强调软件实体应易于扩展但不易于修改。介绍了其实现方法,包括依赖于抽象而非具体实现,以及如何通过重构改进不符合该原则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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