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就一介俗人,加上又不是天资聪慧那种,这些年下来,记忆力退步很多。CSS和DIV自学成才(貌似还没变才,略懂些皮毛),但出于朋友的信赖,他们遇到问题无法解决的,还是会问下我。
今天一学妹在学习web的过程中,遇到一怪异的问题:大致问题是定义的样式,无法居中。我想,这不好办,margin:0 auto!over
于是高兴的答应下来,下午去她那边,还顺便挖到一顿中饭。
css里的样式定义如下:
#container
{
margin:0 auto;
background-color:#33333;
....
}
margin居中的定义是网络中用的最多的一种,应该没什么问题,她电脑是vista,用的是IE8,我想会不会是这么原因,下了个firefox,页面照旧没变,div那一块还是贴在左边。
难道在body的style有什么设置,但是她根本没有对body做过设置,于是我在定义了个 body{margin:0}
问题照旧。
急啊,html很“简朴”基本结构加上一个DIV。这下把我看的傻了,why....
html真是太过简朴了,我瞄了一眼,<html>..</html>,少了什么,对了是 DOCTYPE的申明,,偶的神啊!
赶紧加上,ok,DIV居中了。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Stric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
“DOCTYPE申明的一种标准,让brower去理解偶们写的CSS该怎么表现”
她晃荡着脑袋说“不明白”。
我说
“比如麻将,按台湾打法和杭州打法,那么就很有区别,虽然同样都是麻将,但是打出去的效果就不样了,话说我也是由于习惯问题,在一次和朋友玩麻将的时候,第一张就打出了财神(囧)......害得我至今不敢在碰麻将。”
学妹连连点头,看来她对麻将的理解比CSS要强很多!:)
学妹买了本自学CSS的书,书面上那是花花绿绿的,于是她就用TEXTPAD,来开始编写,听说这样对学习CSS有很大好处,纯手工。
但是偶习惯用Dreamweaver了,而DOCTYPE在DREAM中新建的时候都是默认添加的,所以偶是浑然不觉,直到吃过一次大亏。
这应该算是基本的知识,但是习惯工具的我们,往往会忽略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