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来自于古书《塔木德》中记述的如何给三个老婆分配遗产。
先介绍一下《塔木德》。按照wikipedia词条里的解释,《塔木德》 (希伯来文 :התלמוד ,转写:Talmud ),是犹太教 认为地位仅次于《塔纳赫 》的经籍 。源于公元前2世纪 至公元5世纪 间,记录了犹太教的律法、条例和传统。其内容分三部分,分别是密西拿 (Mishnah)——口传律法、革马拉 (Gemara)——口传律法注释、米德拉什 (Midrash)——圣经注释。犹太教的拉比 一向认为,犹太教的承传除了律法书以外,还有一本与之一同相传的口头传统习惯。塔木德就是这一本记载犹太人传统口耳相传的生活习惯的书。塔木德的内容讲述的包涵了人生各个阶段的行为规范,以及人们对人生价值观的养成,是犹太人对自己民族和国家的历史、文化以及智慧的探索而淬链出的结晶。
然后再说这个三个老婆争遗产的问题。我最初是在张平教授的blog中看到关于这个问题的介绍的:
但感觉张教授的blog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彻底描述清楚,并且部分叙述可能有误,于是按照张教授blog提供的线索,google出来了最初用博弈论解决了这个问题的论文,也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Robert Aumann在1985年发表的论文
http://www.ma.huji.ac.il/~raumann/pdf/Game%20Theory%20in%20the%20Talmud.pdf
看了这篇论文,我才明白这个问题究竟是怎么回事。废了半天话,现在来详细介绍一下这个有趣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假设一个人死了,他欠的债比自己的资产多,那这些债主应该怎么分他的资产?按照现行法律一个通用的方法是按比例分割,这个方法看上去也是很有道理的,我们的第一直觉通常也会这么反应。但是《塔木德》提出了一个更有趣的方案。
现在有三个倒霉的债主,债务分别是100,200和300元。考虑遗产分别只剩100、200和300元三种情况。塔木德提出,当遗产只有100元时,三个债主平分这100元;当遗产为300元时,三个债主按比例获得50,100,150元。而当遗产为200元时,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我们看看塔木德给出的分配方案。三个债主既不是按比例,也不是平均分配这200元。三个人的获得分别是50,75,75。下面列出了塔木德对这三种情况具体分配结果的一个表格。
债务 | ||||
100 | 200 | 300 | ||
遗产 | 100 | 100/3 | 100/3 | 100/3 |
200 | 50 | 75 | 75 | |
300 | 50 | 100 | 150 |
懒得解释为什么了。实际上塔木德这样分配是为了符合这样的原则:“Equal Division of the Contested Sum ”。具体的解释有兴趣的筒子们可以去看看Aumann的论文。下面贴两个论文中的插图,非常直观的解释了按照这种分配原则究竟应该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