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函数原型(可作为函数声明)
return_type function_name(parameter_types);
// main函数代码
// 函数定义
return_type function_name (function_parameters) {
// 函数被调用时需要执行的语句或程序块
return value;
}
C语言中,函数的声明和定义有一些规定的语法。下面是函数声明和定义的基本语法:
函数声明语法: return_type function_name(parameter_list);
函数定义语法: return_type function_name(parameter_list) { /* 函数体 */ return value; }
其中,各个部分的含义如下:
- return_type:函数返回值的类型,可以是基本类型(如int、float等),也可以是自定义的类型。
- function_name:函数的名字,可以是任意合法的标识符。
- parameter_list:函数的参数列表,可以包含零个或多个参数,多个参数之间用逗号分隔。
- 函数体:函数的具体实现代码。
- value:函数的返回值,类型必须和声明时的return_type类型一致,如果函数没有返回值,可以省略该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函数的声明和定义是分开的,声明只是告诉编译器函数的存在和函数的接口(参数列表和返回值类型),而定义则是实现函数的具体逻辑。
函数的声明通常放在头文件中,而定义则通常放在源文件中。在使用函数时,只需要包含对应的头文件,编译器就能正确识别函数的声明,从而进行函数的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