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关键字的使用 1.super理解为:父类的 2.super可以用来调用:属性、方法、构造器 3.super的使用:调用属性和方法 3.1 我们可以在子类的方法或构造器中,通过使用“super.属性”或“super.方法”的方式,显示的调用父类中声明的属性或方法。但是,通常情况下, 我们习惯省略“super.” 3.2 特殊情况,当子类和父类中定义了同名的属性时,我们要想在子类中调用父类中声明的属性,则必须显示的使用“super.属性”的方式,表明调用的 是父类中声明的属性。 3.3 特殊情况,当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方法以后,我们想在子类的方法中调用父类被重写的方法时,则必须显示的使用“super.方法”的方式,表明调用的 是父类中声明的方法。 4.super调用构造器 4.1 我们可以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示的使用“super(形参列表)”的方式,调用父类中声明的指定的构造器 4.2 “super(形参列表)”的使用,必须声明在子类构造器的首行! 4.3 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针对于“this(形参列表)”或“super(形参列表)”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出现 4.4 在构造器的首行,没有显示的声明“this(形参列表)”或“super(形参列表)”,则默认调用的时父类中空参的构造器,super() 4.5在类的多个构造器中,至少有一个类的构造器中使用了“super(形参列表)“,调用父类中的构造器
final:最终的 * * 1.final可以用来修饰的结构:类、方法、变量 * * 2.final 用来修饰一个类:此类不能被其它类所继承 * 比如:String类、System类、StringBuffer类 * 3.final 用来修饰方法:表明此方法不可以被重写 * * 4.final 用来修饰变量:此时的“变量”就称为是一个常量 * 4.1 final修饰属性:可以考虑赋值的位置有:显式初始化、代码块中初始化、构造器中初始化(属性大写的一般是常量) * 4.2 final修饰局部变量: * 尤其是使用final修饰形参时,表明此形参是一个常量。当我们调用此方法时,给常量形参赋一个实参。一旦赋值以后, * 就只能在方法体内使用此形参,但不能进行重新赋值。 * static final 用来修饰属性:全局变量
static关键字的使用 * 1. static:静态的 * 2. static可以用来修饰:属性、方法、代码块、内部类 * 3. 使用static修饰属性:静态变量 * 3.1 属性,按是否使用static修饰,又分为:静态属性 vs 非静态属性(实例变量) * 实例变量:我们创建了类的多个对象,每个对象都独立的拥有一套类中的非静态属性。当修改其中一个对象的非静态属性时, * 不会导致其他对象中同样的属性值的修改。 * 静态变量:我们创建了类的多个对象,多个对象共享一个静态变量。当通过某一个对象修改静态变量时,会导致其他对象调用此静态变量时, * 是修改过了的。 * 3.2 static修饰属性的其他说明: * ①静态变量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可以通过”类.静态变量“的方式进行调用 * ②静态变量的加载要早于对象的创建。 * ③由于类只会加载一次,则静态变量在内存中也只会存在一份:存在方法区的静态域中。 * * ④ 类变量 实例变量 * 类 yes no * 对象 yes yes * 3.3 静态属性举例:System.out;Math.PI; * 4. 使用static修饰方法:静态方法 * ①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可以通过”类.静态方法“的方式进行调用 * ② 静态方法 非静态方法 * 类 yes no * 对象 yes yes * ③ 静态方法中,只能调用静态的方法或属性 * 非静态方法中,既可以调用非静态的方法或属性,也可以调用静态的方法或属性 * 5. static注意点: * 5.1 在静态的方法内,不能使用this关键字、super关键字 * 5.2 关于静态属性和静态方法的使用,大家都从生命周期的角度去理解 * 6. 开发中,如何确定一个属性是否要声明为static的? * > 属性是可以被多个对象所共享的,不会随着对象的不同而不同的 * > 类中的常量也常常声明为static * 开发中,如何确定一个属性是否要声明为static的? * > 操作静态属性的方法,通常设置为static的 * > 工具类中的方法,习惯上声明为static的。比如:Math、Arrays、Collections
abstract关键字的使用 * 1.abstract:抽象的 * 2.abstract可以用来修饰的结构:类、方法 * * 3.abstract修饰类:抽象类 * > 此类不能实例化 * > 抽象类中一定有构造器,便于子类实例化时调用(涉及:子类对象实例化的全过程) * > 开发中,都会提供抽象类的子类,让子类对象实例化,完成相关的操作 * 4.abstract修饰方法:抽象方法 * > 抽象对象只有方法的声明,没有方法体 * > 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一个抽象类。反之,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的。 * > 若子类重写了父类中的所有的抽象方法后,此子类方可实例化 * 若子类没有重写父类中的所有的抽象方法,则此子类也是一个抽象类,需要使用abstract修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