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读EffectiveC++12】条款12:复制对象时勿忘其每一个成份

条款12:复制对象时勿忘其每一个成份

此条款,依然针对operator=,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 什么情况会拷贝缺失
  • 怎么解决
  • 有什么要注意的

一、什么情况会拷贝缺失

记一个原书中的例子:

void logCall(const std::string& funcName); //制造一个log entry
class Customer {
public:
	...
	Customer(const Customer& rhs);
	Customer& operator=(const Customer& rhs);
	...
private:
	std::string name;
};

Customer::Customer(const Customer& rhs)
    :name(rhs.name) {
	logCall("Customer copy constructor");
}
 
Customer& Customer::operator=(const Customer& rhs) {
	logCall("Customer copy assign");
    name = rhs.name;
    return *this;
}

关于类中的拷贝,存在着如下规则:

  • 类没有手动声明拷贝构造函数或拷贝赋值运算符,编译器自动生成这两个成员,并且默认行为为:将被拷贝的对象的所有成员做一份拷贝。
  • 如果已有自己声明的拷贝函数,编译器将以此为准,严格遵循此拷贝函数的行为,哪怕此拷贝行为没有涉及到所有成员,编译器不会询问你未涉及成员要不要拷贝,直接默认不拷贝

上述例子基于规则,就会出现,拷贝只涉及派生类,而基类成员默认不拷贝了。

二、怎么解决

PriorityCustomer::PriorityCustomer(const PriorityCustomer& rhs)
    :Customer(rhs),        //调用基类的拷贝构造函数
    priority(rhs.priority) {
 
}
 
PriorityCustomer& PriorityCustomer::operator=(const PriorityCustomer& rhs) {
    Customer::operator=(rhs); //对基类部分进行赋值操作
    priority = rhs.priority;
    return *this;
}

为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针对规则,明确的告诉编译器基类成员要拷贝。

三、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两个拷贝函数(拷贝构造函数 和 重载拷贝赋值运算符)往往拥有近似相同的结构,但是令某个拷贝函数调用另外一个拷贝函数是不可以的
最好的方法是你发现两个拷贝函数有近似的代码,最好的方法是提到一个新的函数中,让拷贝函数取调用这个新函数来避免代码重复。
这样的函数往往是prvate而且常被命名为init。

四、总结

拷贝函数应该确保复制“对象内的所有成员变量”及“所有基类成份”。
不要尝试以某个拷贝函数实现另一个拷贝函数。应该将共同技能放进第三方函数,并由两个拷贝函数共同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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