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ava中的对象
1、创建对象:
对象是根据类创建的。在Java中,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新的对象。创建对象需要以下三步:
(1)声明:声明一个对象,包括对象名称和对象类型。
(2)实例化: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对象,只是为对象在内存中开辟空间。
(3)初始化:使用new创建对象时,会调用构造方法初始化对象,对象中的值赋初始值
格式:
2、访问实例变量和方法
格式:
二、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 Java中变量的分类
1.1 成员变量:
(1)实例变量
(2)类变量
1.2 局部变量:
(1)形参
(2)方法局部变量
(3)代码块局部变量
三、方法的重载
— 重载(overloading) 是在一个类里面,方法名字相同,而参数不同。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每个重载的方法(或者构造函数)都必须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参数类型列表。
重载的规则:
(1)方法名字相同
(2)被重载的方法必须形参列表不一样(参数个数或类型不一样);
(3)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返回类型;
(4)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访问修饰符;
(5)返回值类型不能作为重载函数的区分标准。
(6)被重载的方法可以声明新的或更广的检查异常;
(7)方法能够在同一个类中或者在一个子类中被重载。
四、java继承
1、继承的概念
— 继承是java面向对象编程技术的一块基石,因为它允许创建分等级层次的类。
—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
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2、类的继承格式
三、继承类型(需要注意的是java不支持多继承,但支持多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