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本节中所有情况与代码与解释都是VS2019的x86环境下进行的。其它编译环境下,可能会有一些些底层实现的小细节不一样。
二、多态的概念
多态按字面的意思就是多种形态,当类之间存在层次结构,并且类之间是通过继承关联时,就会用到多态。
具体点就是去完成某个行为,当不同的对象去完成时会产生出不同的状态。
C++ 多态意味着调用成员函数时,会根据调用函数的对象的类型来执行不同的函数。
举个栗子:比如买票这个行为,当普通人买票时,是全价买票;学生买票时,是半价买票;军人买票时,是优先买票。
再举个栗子: 最近为了争夺在线支付市场,支付宝年底经常会做诱人的扫红包-支付-给奖励金的活动。那么大家想想为什么有人扫的红包很大有8块、10块…,而有人扫的红包都是1毛,5毛…。其实这背后也是一个多态行为。支付宝首先会分析你的账户数据和用户行为等等,比如你是新用户、比如你没有经常支付宝支付等等,那么你需要被鼓励使用支付宝,那么就你扫码金额 = random()%99;比如你经常使用支付宝支付或者支付宝账户中常年没钱,那么就不需要太鼓励你去使用支付宝,那么就你扫码金额 = random()%1;总结一下:同样是扫码动作,不同的用户扫得到的不一样的红包,这也是一种多态行为。
还有就是花呗借呗每个人的额度不一样,也是分析每个人的账户数据、消费流水、消费频率等等,为不同的用户生成不同的额度。
ps:上述例子仅供娱乐。
三、多态的定义和实现
3.1 多态的构成条件
多态是在继承关系中不同的类对象,去调用同一函数,产生了不同的行为。
比如 Student 继承了 Person。Person 对象买票全价,Student 对象买票半价。
在继承中要构成多态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 构成多态的函数必须是虚函数,且派生类必须对基类的虚函数进行重写(覆盖)。
- 必须通过基类的指针或者引用调用虚函数。
满足上述条件后,基类的指针指向基类对象则调用基类的虚函数,指向派生类对象则调用派生类的虚函数。
3.2 虚函数
虚函数:被 virtual 关键字修饰的==类成员函数==称为虚函数。
3.3 虚函数的重写(覆盖)
虚函数重写(覆盖)的条件:
- 派生类中有一个跟基类完全相同的虚函数(即派生类虚函数与基类虚函数的返回值类型、函数名、参数列表完全相同),称派生类的虚函数重写了基类的虚函数。
虚函数重写(覆盖)的两个例外:
- 协变(基类与派生类的虚函数返回值类型不同)
派生类重写基类虚函数时,与基类虚函数返回值类型不同。即返回值必须为父子类类型的指针或引用时,称为协变。(了解一下,见得少)
// A和B为父子类
class A {
};
class B : public A {
};
class Person {
public:
virtual A* BuyTicket() // 返回值为父类(A)的指针
{
cout << "普通人 - 全价买票" << endl;
return new A;
}
};
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
public:
virtual B* BuyTicket() // 返回值为子类(B)的指针
{
cout << "学生 - 半价买票" << endl;
return new B;
}
};
void Func(Person* ptr) {
// 多态 -- ptr指向基类对象则调用基类的虚函数,指向派生类对象则调用派生类的虚函数
ptr->BuyTicket();
}
int main() {
Person per;
Func(&per);
Student stu;
Func(&stu);
return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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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构函数的重写(基类与派生类析构函数名不同)
如果基类的析构函数为虚函数,此时派生类析构函数只要定义,无论是否加 virtual 关键字,都与基类的析构函数构成重写。虽然基类与派生类析构函数名字不同,看起来违背了重写的规则,其实不然,这里可以理解为编译器对析构函数的名称做了特殊处理,编译后析构函数的名称统一处理成了 destructor。
举个栗子,==在new对象特殊场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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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编译后基类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名相同,当它们不是虚函数时,构成隐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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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构成多态,就看指针是什么类型,p1 和 p2 都是 Person* 类型,所以都调用 Person 类的析构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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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编译后基类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名相同,当它们是虚函数时,构成重写关系:
class Person { public: virtual ~Person() { cout << "~Person()" << endl; } }; 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 public: virtual ~Student() { cout << "~Student()" << endl; } }; // 基类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不是虚函数,它们是隐藏关系 // 基类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是虚函数,它们是重写关系 int main() { // 普通场景下,虚函数是否重写都是ok的 Person p; Student s; // new对象特殊场景 // 只有派生类Student的析构函数重写了Person的析构函数, // 下面的delete对象调用析构函数,才能构成多态,才能保证p1和p2指向的对象正确的调用析构函数。 Person* p1 = new Person; Person* p2 = new Student; delete p1; // p1->destructor + operator delete(p1) delete p2; // p2->destructor + operator delete(p2) return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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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生类中重写基类的虚函数可以不加 virtual 关键字(因为基类的虚函数被继承下来了在派生类依旧保持虚函数属性),但是该种写法不是很规范,所以建议加上。
3.4 关于多态的拓展(动态 & 静态)
有些书籍会把多态进行更细的划分:
- 静态的多态 – 函数重载,调用同一个函数,传不同的参数,就有不同的行为/形态
- 动态的多态 – 继承体系中不同的对象去调用同一个虚函数,就有不同的行为/形态
3.5 拓展:C++11 新增的 final 和 override
C++针对继承和多态新增的两个关键字:final 和 override
从上面可以看出,C++对函数重写的要求比较严格,但是有些情况下由于疏忽,可能会导致函数名字母次序写反而无法构成重载,而这种错误在编译期间是不会报出的,只有在程序运行时没有得到预期结果时才来 debug 会得不偿失,因此:C++11提供了 final 和 override 两个关键字,可以帮助用户检测是否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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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修饰虚函数,表示该虚函数不能再被重写。
// 基类 class Car { public: // final修饰基类虚函数 virtual void Drive() final { } }; // 派生类 class Benz :public Car { public: // 无法重写基类中被 “final” 修饰的虚函数 virtual void Drive() { cout << "Benz-舒适" << endl; } };
【拓展思考】如何设计出一个不能被继承的类呢?
C++98的玩法是把基类构造函数设置成 private,但可以继承,只有你定义基类 / 派生类对象时才会报错!
而C++11有了新的玩法,用 final 修饰类,这样的类就不能被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