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的定义
程序设计语言的基本构成要素
自然语言 | 程序设计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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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字母、数字、运算符、分隔符 |
词或词组 | 关键字、标识符、常量 |
句子或段落 | 语句 |
篇章 | 程序 |
关键字(Keywords)
关键字也称保留字,是C语言预先定义的,具有特殊意义的单词
标识符(Identifiers)
由大小写字母、数字和下划线构成的一个字符序列。包括
- 系统预定义标识符
- 用户自定义标识符 :用来标识变量名、符号常量名、数组名和函数名等。
- 用户自定义标识符的命名规则
- 首字符必须是字母或者是下划线
- 建议使用有意义的单词作为标识符的名字
- 不能与关键字以及系统预定义的标识符相同
常量(Constant)
在程序中不能改变其值的量
变量(Variable)
在程序执行过程中可以改变其值的量
使用变量的基本原则
- 变量必须先定义,后使用
- C89规定所有的变量必须在第一条可执行语句之前定义(C99取消了这一规定)
变量的定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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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格式
类型关键字 变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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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条语句中同时定义多个同类型的变量
类型关键字 变量名1, 变量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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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int a, b, c;
- 这一条语句就定义了三个
int
类型的变量。
- 这一条语句就定义了三个
变量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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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机中,内存是按字节来编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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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存的每一字节,都是用一个十六进制的无符号整数来标识的,这样的一个整数值成为其对应的字节在内存中的地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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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位的机器的内存地址是32位,从
0x00 00 00 00
到0xff ff ff 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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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器按照变量定义的类型为其分配对应大小的内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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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变量具有四个基本属性
- 变量名 :用于标识内存中一个具体的存储单元
- 类型 : 决定了变量被分配的内存大小
- 变量的地址 : 变量的内存空间的首地址
- 变量的值: 保存在一个变量的内存空间中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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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