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 内存操作的经典问题
1、野指针:指针变量中的值是非法的内存地址;
注:通常变量定义和malloc函数返回的指针皆合法
2、野指针不是NULL指针,是指向不可用内存地址的指针;
3、C语言中无法判断一个指针所保存的地址是否合法;
注: 野指针的由来
1、局部变量指针变量没有初始化;
2、指针所指向的变量在指针之前被销毁(返回局部变量的地址或是局部数组);
3、使用已经释放过的指针(free后);
4、进行了错误的指针运算;
5、进行了错误的强制类型转换;
注: 基本原则
1、决不返回局部变量和局部数组的地址;
2、任何变量在定义后必须初始化为0;
3、字符数组必须确认0结束符后才能成为字符串;
4、任何使用与内存操作相关的函数必须制定长度信息;
第三十八节 函数的意义
1、声明的意义在于告诉编译器程序单元的存在;
2、定义则明确指示程序单元的意义;
3、面向过程是由上至下分解问题的设计方法;
第三十九节 C语言中的顺序点
1、每个完整的表达式结束时,即分号处;
2、&&、||、?:以及逗号表达式的每个参数计算之后;
3、函数调用时所有实参求值完成后(进入函数体之前);
第四十节 可变参数
1、C语言中定义参数可变的函数;
2、参数可变函数的实现依赖于stdarg.h头文件
① va_list:参数的集合
② va_arg:取具体参数值
③ va_start:标识参数访问的开始
④ va_end:标识参数访问的结束
3、可变参数必须从头到尾逐个访问,无法直接访问中间的参数值;
4、参数列表中至少要存在一个确定实际存在的参数数量;
5、可变参数函数无法确定实际存在的参数数量;
6、可变参数函数无法确定参数的实际类型;
第四十一节 函数与宏定义
1、宏是由预处理器直接替换展开的,编译器不知道宏的存在;
2、函数是由编译器直接编译的实体,调用行为由编译器决定;
3、多次使用宏导致最终可执行程序的体积增大;
4、函数是跳转执行的,内存中只有一个函数体存在;
5、宏的效率比函数要高,因为是直接展开,无调用开销;
6、函数调用时会产生活动记录,效率不如宏;
7、宏是文本替换,参数无法进行类型检查;
8、可以用函数完成的功能绝对不用宏;
9、宏的定义中不能出现递归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