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软件开发中,为了提高软件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增加软件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程序员
要尽量根据设计原则来开发程序,从而提高软件开发效率、节约软件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如果老
板让你维护一个糟糕的程序员写的程序那将是一件痛苦的事,线条弯曲,逻辑理不清,最后无奈你
也想离职了,那么如何写出高质量的代码呢?本节将介绍开闭原则。
01 开闭原则定义
开闭原则 (Open Closed Principle,OCP)由勃兰特·梅耶(Bertrand Meyer)提出,他在1988年的著作《面向对象软件构造》(object Oriented Software Construction)中提出: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 , 这就是开闭原则的经典定义。
软件实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项目中划分出的模块
2.类与接口
3.方法
初看到这个定义,可能会很迷惑,对扩展开放?开放什么? 对修改关闭,怎么关闭? 没关系,我会
一步一步带领大家解开这些疑惑。我们做一件事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