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文件的正确姿势
在Linux系统中,要删除一个文件,到底需要用户拥有怎样的权限呢?这里做一个小小的探究。
首先用普通用户登录,在文件夹my下创建出mydir文件夹并进入,然后创建一个文件file
这时我们可以查看自己新建的file的权限信息。毫无疑问,这时我们要是执行删除命令是肯定可以的。但要是修改了权限呢?
我做了一个极端的状态:将对文件file的所有权限都撤去
所有的用户都失去了对file的读、写、执行的权限,那么我们还能删除file吗?
答案:可以的
怎么样,神奇不神奇??大家可以自己尝试一下,我相信结果是一样的。
这个实验结果表明,Linux用户能够删除某个文件,与用户对那个文件的权限没有关系。
那为啥我们有些时候删除文件还提示权限不足呢?那是因为,你拥有了对文件的权限,不代表你有对这个文件所在的文件夹的权限!
我们重新创建出file并返回上一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