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类之间的关系
基本上可以分成以下6类:泛化、实现、聚合、组合、关联、依赖;
泛化
继承
聚合
A包含B,但B并不是A的一部分,只是A的业务逻辑需要用到B所以才放到一起;换言之,A的生命周期不会影响B,A销毁B仍然会存在,eg:学生和课程;
public class A {
//B的实例b
private B b;
//b传入A的构造函数
public A(B b) {
this.b = b;
}
}
组合
A包含B,并且B是A的一部分,A如果消失了,那么B也将不复存在;B的生命周期依赖A的生命周期,eg:鸟和翅膀。
public class A {
private B b;
public A(){
//B是在A的构造函数中new出来的,如果A的生命周期终止,那么B也会消失
this.b=new B();
}
}
关联
包含聚合、组合两种关系。
依赖
比关联关系更加弱的,包含关联关系。不管是 B 类对象是 A 类对象的成员变量,还是 A 类的方法使用 B 类对象作为参数或者返回值、局部变量,只要 B 类对象和 A 类对象有任何使用关系,我们都称它们有依赖关系。
Appendix
学习王争设计模式之美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