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本科生的培养质量,加强学院对日常教学工作的统一指导,完善本科生的教育教学改革,成立“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根据学院授权,对学院的人才培养有关的各项报告和方案进行指导和审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一、人员组成
主任:汪烈军
副主任:刘胜全、张振宇
委员:艾斯卡尔·艾木都拉、何亮、郭磊、李永明、刘淑娴、赵楷、石飞、廖媛媛、王晓毓
秘书:王晓毓(兼)
二、工作职责
1.指导和审议学院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规划和设计;
2.指导和审议学院各专业的课程、教材、实验室、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的规划和设计;
3.按照学校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评估方案及实施办法,指导本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评估工作;
4.对学院教学竞赛、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优秀教师奖等推荐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5.指导和审议每年学院教学工作要点、工作考核要求和教学经费使用的方案;
6.指导和审议学院教学管理方面有关条例和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7.指导和审议学院其他有关教育与教学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