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命名原则
1.使用用相同或类似含义英文命名,中间用下划线隔开,建议不要使用拼音。
2.数据库名、表名、字段名全部使用小写,不要使用驼峰命名法。
3.只能使用文字字母、数字、下划线命名,并以字母开头。
4.不要使用数据库的关键字和保留字。
5.命名字段禁止超过32位,原则上是要见名知意。
常见命名规范
1.数据库名以及表名建议有相应的前缀,如:临时表以tmp_作前缀,备份表 以bak_作前缀,日志表以log_作前缀,信息表以inf_做前缀。
2.字段定义的同时写清楚备注,避免出现没有备注的字段。
3.字段命名中,须使用有意义的英文词汇,建议下一个 [有道词典]。
4.对于布尔意义的字段一般以“is_”作为前缀,后接动词过去分词。
5.外键字段用表名_字段名表示其关联关系。
6.表的主键一般都约定成为id,自增类型,是别的表的外键均使用xxx_id的方式来表明。
7.索引命名时,非唯一索引必须按照“idx_字段名称字段名称[字段名]”进行命名,唯一索引必须按照“uniq_字段名称字段名称[字段名]”进行命名
8.约束命名时,主键约束:pk_表名称。唯一约束:uk_表名称_字段名。(应用中需要同时有唯一性检查逻辑。)
9.触发器命名时,trg_表名_操作。
10.函数过程命名时,采用动词+名词的形式表达其含义。
11.序列命名时,seq_表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