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四)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做出综合评定,填写检查报告、不合格项目情况表、缺陷项目记录表和检查评定表,此间,观察员及企业的所有人员回避。
(五)检查组完成检查报告后,召开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参会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
末次会议内容:
1、检查组组长宣读认证检查报告、企业不合格项目、提出建议,责成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整改,并要求:
⑴通过现场检查的企业在认证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局GSP认证中心,同时抄报所在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⑵限期整改的企业,在接到整改通知后的3个月内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认证中心报送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
⑶不通过现场检查的企业,在接到通知的6个月后,重新申请GSP认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质量负责人讲话;
3、企业所在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观察员讲话。
(六)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结束。
现场检查的有关注意事项:
1、现场检查中避免的做法
*竭力渲染企业的“优秀”做法,搪塞差的和不足之处;
*不接收任何批评,固执已见,轻视检查人员意见;
*尽可能少说话,不回答问题;
*一问三不知,不清楚之处用方言搪塞;
*高谈阔论,纠缠问题拖延时间;
*对问题百般辩解,拒不承认。
2、其他事宜
*接待准备工作(包括接待人员、住宿、车辆和就餐安排等);
*明确首次会议及末次会议参加人员;*确定检查路线;
*现场检查陪同人员;
*检查软件时总体协调人及各部门联络员;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如有需要变更或补充说明的事项,在认证检查结束前交检查组。
*在GSP认证检查过程中,不允许被检查企业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认证检查或认证观摩,我局派出的观摩员和被检查企业所市药监局派出的观察员除外。
*要积极配合检查员开展认证检查工作,不得妨碍或阻挠认证工作。
*在认证检查过程中,所有人员都应在岗。
七、GSP认证管理程序
1、市级药监局受理初审(10个工作日)
2、省级药监局审查(2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
3、认证中心审查,并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5个工作日)
4、现场检查(一般为3个工作日)
5、认证中心审核检查报告(10个工作日)
6、省级药监局审查,并作出结论(15个工作日)
7、媒体公示10天
8、省级药监局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9、公布名单
10、跟踪检查(获证书后的24个月之内)
八、GSP认证现场检查的主要依据
1、《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
2、《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3、《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项目》
九、现场检查结果
1、合格
2、不合格
3、限期整改(3个月之内)
4、中止认证检查 (指在认证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法经营行为的)
本文为转载,药店经理人不保证其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不对其观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