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是信用货币,在整个货币系统中仅处于现金之后的位置,涉及到私权及其定义,也是违反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的。所以断然对存款征税,基本上行不通。欧洲在尝试往正确的方向走,但是这条道路太疯狂,一不得民意二不得理。税必须在承认私有财富的基础上施行,而货币正是私有财富的最重要的一个表达符号。破坏了货币的私有性,就等于破坏了私有财富,那么税本身就失去了基础。
再,作为财产税,存款也不是一个具有非常清晰边界的税源,因为它是动态变化的。比如今天100,明在可能是200,后天又可能是50。不可能对这种变化征税,也不可能对初始值征税。对变化征税就与所得税重复了,对初始值征税根本上不可行。
所以说,主意是好。但不可行。但是由此不能认为欧洲没办法了。恰好相反,我一直认为(这)正说明欧洲一直在尝试并且是在往正确的方向前进。他们一直在尝试重新理解货币,以及重新建立货币/金融/经济系统以逃出当前的危机。虽然当前严重缺乏正确及完善的货币理论,但是欧洲因为危机的原因,却是最有希望最先找到BIBLE的国家/地区。如果这一天发生了,那么美国就麻烦 了。那么全世界就都麻烦 了。
PS:
欧洲是现代货币体制的发源地。怎么会有人出这么馊的主意?对这样的东西征税,我看如果不联合世界上所有的金融“精英”们开个会,那就是瞎整。完全的瞎整。对货币(财富)本身征税,至少需要重新论证十年。并且其中的第一个要论证的问题就是:什么是货币。在弄表楚这个以前,别说对它征税了,连 第二步都不可能走得下去!
着实不解。真是不解。还是不解。不可能解。
不过,要保留私权,要促进经济,的确是一对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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