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全文转自《教学月刊(小学版)》2020年第1-2期95-98页“数说九章”专栏。参考文献方式:章勤琼.计算平均成绩是否合适——小学阶段统计量教学的一些思考[J]. 教学月刊(小学版), 2020, (1-2): 95 - 98. )
计算平均成绩是否合适
——小学阶段统计量教学的一些思考
章勤琼
(温州大学,浙江温州,325035)
摘 要:统计可分为描述统计与推断统计。平均数是小学生最早接触的统计量,是描述一组数据集中趋势的良好代表量,可以利用所有数据的信息。在平均数的教学中,相比计算方法,更应该强调对其作为描述一组数据集中趋势的“代表量”的理解。首先,需要建立起“代表”的意识,理解平均数是描述数据整体集中水平的良好代表量。其次,理解平均数的“代表量”意义的时候,应体现出层次性。
关键词: 平均数;统计量;代表量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实验稿[1]和2011年版[2]中,“统计与概率”作为一个单独的内容领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由于这些内容(统计与概率)是一种‘不确定性数学’内容,与传统的‘确定性数学’内容有较大区别,这使得数学教育工作者以及在教学一线的广大教师普遍感到不适应”。[3]
在一个小学数学教师的群里,曾经讨论过如图1这样的题目,在投掷5次铅球其中有1次犯规的情况下,对于平均成绩到底应该将总成绩除以4还是除以5有争议。有人认为要除以4,因为犯规这次不能反应水平,如果也算进去会明显拉低其水平,这不合理。也有人坚持认为要除以5,因为既然是平均数那就应当按照总数除以次数的公式来做。而且如果犯规的可以不算的话,知道自己某次表现不好,那不如故意犯规,这样似乎更加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