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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谢昌民)9月中旬,我省下达了2011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亿元,对全省2万余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进行补助。
我省比照当地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政策,把高校毕业生村干部的工资、津贴、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从2008年起,省财政厅为缓解县级财政运行困难,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5000元。目前,按照截至2011年6月底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岗人数以及2011年新招聘人数,省财政厅下达了上述1.1亿元资金,对我省2万余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进行了补助。
(编辑:孟小博)